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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互联网企业HR管理误区(下)

误区三:过分看重针对个人的金钱激励,而忽视全面激励体系的建立      互联网企业的员工大多是知识型员工,而知识型员工又有着与传统企业的员工不同的特点。知识型员工的高素质、学历及优厚的薪酬水平决定了他们的激励因素主要集中在个人成长、工作自主、工作成就远些高层次的需求方面,而金钱激励因素却退居相对次要的地位。据专家经过大量的实证分析,知识型员工的激励因素的相对权重如下图:      知识型员工的一大特点是“对专业忠诚感高,而对企业的忠诚感低”。因此如何通过激励制度的建设来提高员工的团队精神和忠诚感,这对于互联网企业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而目前很多互联网企业仍在采用传统的以针对个体的金钱激励方式为主的激励机制,无法满足知识型员工的内在需要,无法产生强有力的激励效果。据统计,大公司的技术副总经理的年薪在20万一40万元之同,规模较小的公司则在15万左右,低的在10万元左右。中层技术人员的年薪在10万一15万元左右。      因此,必须将激励的重点从对员工的金钱激励转向对员工的工作内在激励,特对员工的小体激励转向团队激励和组织激励相结合。      措施:      1.采用面向未来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通过对员工的不断开发,帮助员工实现知识和技能的不断更新、不断提升,让员工随着组织的成长而成长。      2.建投功能互补型团队:通过将功能互补的员工组成团队,并对其充分授权,每一十成员都是某一另方面的专家,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有充分的发言权,保证团队中每个成员都有很大的工作自主性,都可以获得很强的成就感。同时,社团队直接参与到顾客服务中来,增强工作结果的反馈,丰富工作内容,还能很好地对员工产生激励。      3.建立期权激励制度:由于期权具有比股票更强的保值作用,对于雇员的心理压力较小,因此比股票分配具有更高的激励性,同时,与浮动工资相比,期权工资制更加强调团队及企业绩效的质量,而不是个人绩效的质量,有利于保证企业的内聚力。      我们的期权工资制度包括全面期权工资和比例期权工资,对于高层核心人员,建议采用全面期权工资,废除现金工资,以期权形式支付其每月的薪酬,其优点在于:把高层核心人员的薪酬与企业的运行和发展完全联系在一起,同时对于信息不完全的高层核心人员而言,他们可以从股票的变动情况直观了解企业的运行状况,从而获得所需的成就感,对于其他重要部门员工,突行比例期权工资,即根据所处职位的不同按比例分配期权,例如(主管70%、二级主管60%……,使薪酬的增长真正与员工的努力程度相朕系)根据企止发展的不同状况,期权以三种不同的形式支付,即低于现值,高于现值和等于现值。低于现值的期权,相当于向期权持有者提供了优惠,目的在于缓解由于企业短时期效益不好而带来的员工压力;高于现值的期权,适用于公司及展速度较快时期,股价看涨由于提高了获利难度,对雇员会产生更大的压力;等于现值则适用于企业相对稳定时期。      4.内部流动与晋升:组织结构扁平化是企业发展的方向,因此我们提出内部调配与横向流动的财策。允件够资格的员工在企业内部同级之同的业务范园内的横向流动。这样既可以满足员工个性的特点,又可以使企业有充足的时间为需要晋升的员工寻找晋升的机与职位。同时,突现职位等级向职能等级的晋升方式的转变。职能等级的设立不会影响到组织结构的变动,而只是作为职称性质的工作能力的评估结果,可以与薪资,股期权以及福利挂钩,这样既可以从另一角度给予员工提升的机会,满足他们这一方面的期望,又不会给组织结构带来繁复的麻烦。   误区四,财频繁的人员流动不加限制      IT行业的人员流动率高是众所周知的,据统计:中关村IT公司(主要是互联网企业)的人才流功率在20%以上,而其他行上只有10%。对于这么高的人员流动率,互联网企业管理者通常认为:“互朕网企业人事流动属于正常现象。”(因为他们自己或公司员工都是跳过好几次槽的)。这种想法是极其危险的,互联网企业员工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知识工作者,他拥有较多的知识、技能,知识与知识的主体已经融为一体,能够自由选择取业,他们往往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先进信息资源,而这正是互联同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如果对频繁的人员流动不加限制,轻则给自己企业制造竞争对手,严重的则是由于泄漏企业核心技术从而导致一小企业毁掉,例如在1999年中,离开搜狐的许多人都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张黎刚创立了e龙公司,苏未扬组建了眼波公司,而史亦萍则在硅谷开创了自己的事业。      那么怎样限制人员流功,而不抑制员工呢?      对策:在实际的管理中除了结合前面讲过的招聘、考核、激励以外,还得依靠法律手段。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所要保护的主要是技术秘密和信息资源,早在1997年国务院《失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就规定“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单位研制开发或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突出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注意:没有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不是商企秘密)因此对于互联网企业的HR人员要做好:      1.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用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单位内部的商企秘密范围、级别、种类、重要程度及其对外发布使用时的范围、次数,明确员工必须保守企业的商企秘密,不得向非公司允许范围内的任何人泄露,承担忠诚义务。      2.在劳动合同中加入竞业限制余款:所谓竞业限制,是指在一定时期和区域内企业的员工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属于本公司业务范围之内的业务,力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对此我国的《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加入以下内容:      1.在职期间不得在竞争企业兼职,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雇主竞争。      2.离职前不得抢夺雇主的客户,不得引诱其他雇员离职。      3.离职后在一定时期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国外一般是2-3年),但要注意对离职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互联网行业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行业,我们关注的重点不仅在于融资、市场推广,还得练好内功,做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因为这才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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