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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毛钱的忧患

白酒5角钱消费税从量计征,可算是中国最出了名的税种!

  何以这样讲?一、它的出台,在业界引发巨大“轰动”,3年多来业内媒体的相关讨论持续不断,使得整个行业的“税法概念”从未像今天这般“强化”;二、消费税在生产领域重复计征,并且在公平税赋上缺乏可行性操作,因而带来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不正当竞争加剧,这在其它行业乃至其它国家恐怕也是“绝无仅有”。

  近来,一则“从量消费税有望减免”的消息在网上和一些媒体上广为流传,再次触动白酒行业敏感神经。为印证此说,笔者日前专程走访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勇先生,请他就这一问题从概念上予以廓清。

  马勇副会长说,有关消费税从量计征政策可能调整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但也不像网上流传的那样会“一蹴而就”。正确的概念是:目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白酒消费税从量计征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对此进行研究。

  为什么税收调整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马勇详细披露了近一个时期有关此事的运作情况:白酒从量税自实施以来,已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对此高度重视。除2001年相继在山东、四川等地召开白酒行业大规模调研座谈会,将40余家白酒骨干企业的意见汇编成专题报告向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反映外,相关工作我们始终持续在做。2003年11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就酒类行业管理调研时,我们白酒专业委员会再次向发改委提出:白酒从量征税加重了骨干企业负担,助长了小酒厂泛滥,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希望尽快予以改革。我们的建议得到国家发改委认同,并将此意见与改善酒类管理的建议一并上报国务院。2003年12月24日,温家宝总理批示“请人庆同志阅,一并研究”。去年以来,鉴于白酒从量税对行业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晰,白酒骨干企业经营困难越来越大的实际状况,我们又多次向国家反映,提出尽快取消从量税的意见。最近,新华社在《内部参考》第99期上刊发《从量计税使白酒生产结构性矛盾突出》的专题报道,进一部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与此同时,我们又于去年12月组织全国15家大型白酒骨干企业,围绕从量税的有关问题在北京顺义进行了深入研讨,相关意见正在整理上报中。依据这些基础工作,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就阻碍白酒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问题研究具体解决方案。

  一项税收政策的调整绝非小事,它牵涉多方面问题和利益,需要一个协调、解决过程是正常的。但是,不管这个问题解决得早与迟,它都确实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白酒5角钱消费税从量计征出台之初,“反弹”最早也是最激烈的,当然是不堪重负的众多酒企,他们将之痛苦地形容为“悬崖边上的5角钱”;但是,当“从量税”意无返顾地付诸实施、当众多酒企的呼唤在无奈中日渐喑哑之后,愈来愈多的业内外有识之士和相关管理、运行部门终于发现:这看似不起眼的区区5角“从量税”,不仅把众多酒企(包括众多知名大中企业)压折了腰,而且把整个白酒产业压变了形。它让我们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一种忧患,一种造成产业结构性突出矛盾、危及老百姓消费安全、阻碍国家税收合理性增长、甚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稳定的“人为之患”!

  企 业 之 患

  2001年4月上旬,中央电视台播发了一条在社会上并不引人关注的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将对烟酒消费税进行调整。

  2001年5月,一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真正让酒企感到了危机:自当年5月1日始,国家对白酒正式实行“复合计税”新政策。即在过去从价征收白酒消费税的基础上,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加征一道消费税,同时取消以往外购酒可以抵扣消费税的政策。

  “如果全国所有的白酒厂家都在增税中死光了,‘五粮液’最多也就比在座的同行多活几秒钟。”2001年,“五粮液”在一次增税问题研讨会上的表态后来成为业界的一句“名言”。

  “五粮液”尽管没有死,却被着实扒了一层皮,它的“尖庄”、“干一杯”等低价位优质大众化产品从此身陷“冷宫”;

  业内另一位大哥大“剑南春”,境遇同样不佳,而今它的“绵竹大曲”与“尖庄”同命相惜。

  不过,与他们相比,四川的“沱牌”、安徽的“古井”、山西的“汾酒”、山东的“泰山生力源”、“兰陵”、河南的“仰韶”、“赊店”、“板倒井”……可就没那么幸运了。以传统中低价位酒生产为主的这些知名酒企,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税变”当中或一蹶不振、或险遭灭顶:

  “2.5-10元的酒在我们企业占80%。”四川沱牌股份有限公司马立军说,“实行‘从量税’后,每瓶10元的酒要摊到5%的消费税,每瓶2.5元的酒要摊到20%的税。也就是说,加征这5角钱后,2.5-10元的酒消费税由过去的25%增加到30-45%,再加上8-10%的增值税,总税赋达到53-55%。低档酒的毛利一般只有20-30%,以前一瓶酒只赚几分钱,现在一瓶酒要亏几角钱,低档酒根本没法做。与2001年之前相比,我们的利润下降了90%多。”

  “2001年是我们企业发展的分水岭。”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锋说,“从1994年到2000年,我们每年平均实现销售收入8个亿、两税1.7个亿。但2001年以后至今,我们每年平均销售收入只有6个亿、两税1.2个亿,绩效大幅度下降。中低价位酒是我们主要产品,‘从量税’出台后大量低价位酒不能再生产,不是销不出,而是不能销。企业处在销售意味着亏损,不销售意味着丢市场的两难境地。”

  “以前我们的‘北方烧’,现在叫‘杏花村’,那是5-6块钱的酒,过去所有的税加起来是45个点,加上5角钱后就是55个点,现在已经维持不下去了。”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高明说,“去年我们勉强生产了1.1万吨,今年到目前(2004年12月)还不到3000吨。‘从量税’给我们企业经营带来巨大压力。”

  无论品牌、资金实力还是企业综合抗风险能力,“沱牌”、“古井”、“汾酒”等绝非一般厂家可比。特别是品牌、技术和资金优势,使他们拥有足够能力实现困境中的软着陆、并通过自身品牌、技术内涵的深度开掘,完成其产品结构向高端领域的快速调整和转换,最终大难不死、化险为宜。

  但是,像这样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在全国又能有几家?



  产 业 之 患

  如果有人将税务部门和它出台的5角钱从量税,比喻为市场不公平竞争和行业失衡发展的“制造者”,一定会有人喊冤:天地良心,这项政策制定的初衷可是为了整顿、净化市场,淘汰不规范企业的低劣产品,为大中型和名优企业创造良好竞争环境,确保白酒税收稳步增长,怎么就成了市场和行业混乱的制造者呢?!

  但是美好愿望“酿出”的却是一杯浓浓的“苦酒”:

  5角钱从量税开征之前,我们的规范经营企业和名优、骨干大中酒企,在中低档白酒市场上凭借自身品牌、质量优势和规模效益,多年来将市场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使非法小酒企难有发展之机。但是5角钱消费税出台之后,正规企业的中低档白酒、尤其是低价位产品由于每吨增加税金1000元以上,导致生产亏损,无法继续经营,被迫全线退出市场。于是非正规企业的低劣质产品乘机大行其道,非法小酒企更是雨后春笋般快速孶生,与大中企业争夺中低价位市场,给规范经营企业带来极大生存压力。

  “从2001年开始,靠偷逃漏税和假冒伪劣生存的小作坊、小酒厂大量死灰复燃。光是我们双沟镇周围就增加了近百家。”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谢玉球副总经理说。

  “自从开征从量税以后,光是泰安市就冒出了130多家小酒厂,其中有生产许可证的仅30几家,其余绝大多数都在无证生产。”山东泰安生力源集团的老总说。

  据悉,自2001年以来,江苏、山东、山西、安徽、河南、四川等酒省大批作坊式小酒厂“应运而生”,每省约增加1000-3000家不等。用安徽口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国强的话形容,这些“新生”小酒厂有许多共通之处:“平常不干节日干,白天不干晚上干,不盖厂房租房干(便于逃跑),风声紧了就不干。”对于他们的卷土重来,5角钱从量税的出台无论如何难脱干系。

  “造成这次调税负面影响的最大根源,在于公平税赋上缺乏可行性操作。正规企业诚实纳税,而非正规企业可以轻易偷逃漏税,这种情况下出台和实施‘从量税’,无异于在制造企业间的不公平,加剧不正当竞争。” 四川剑南春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乔天明一语中的。

  “消费税从量计征本想保护名优、规范企业,但非法小酒厂账目混乱甚至无账可查,也不开票,可以轻易偷漏税,国家根本无从征收,从量税变成了针对规范企业的税收,一下子全落到名优、规范企业头上。结果小企业没治住,规范企业、特别是大中酒企雪上加霜。” 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玉球指出。

  由于生产中低价位产品导致亏损,为平衡税收增加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众多大中酒企被迫纷纷减产“量大面广”的低价位产品,转而争相开发高价位产品以减少损失。

  “新税收政策出台当年,由于我厂中低档酒产量相当大,10元钱以下的酒达6698吨,造成1000多万亏损;2002年我们逐步调整,压缩总产量,低档酒减到5000多吨,但还是亏了800多万;2003年我们低档酒越做越少,这样就赢利了;2004年我们低档酒产量只有2001年的一半,效益终于全面回升。税收政策对酒厂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安徽口子酒集团有限公司张国强副总说。

  “从量税大大增加了企业税收负担,仅低档酒这一块,我们每年就亏损一千多万。从2002年开始,我们被迫调整产品结构,尽量减少低档酒的产量,全力向中高档酒发展。产量下降,但效益却上来了。”山东泰山生力源集团的老总说。

  “2001年从量税计征以后,我们没有轻易涨价,10几元以下的酒一直没调。不过,目前我们正考虑从今年起压缩低价酒的产量,否则老这么赔钱,实难维继。”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副总经理阎新兴说。 

  无可置疑,消费税从量计征给白酒产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首先,它极大抑制了全国白酒骨干企业生产量的增长。据了解,2004年前三个季度,白酒骨干企业五粮液公司、泸州老窖公司、北京红星股份、山东兰陵股份、中轩集团、卫河酒业、贵州茅台、安徽古井贡酒、金种子集团、河南仰韶集团等30余家大型骨干企业产量均同比下降,最高降幅达36%以上,个别大型企业低价位酒减产万吨以上;

  其次,它与国家白酒产业发展政策相抵触。正如江苏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赵其科所言:白酒产业的发展方向是优质、低度。但目前低度白酒的税赋明显高于高度白酒:28度500毫升白酒,从量消费税在0.47元左右;而55度500毫升白酒,从量消费税却在0.44元左右。因此,低度酒持续减少、高度酒不断增加趋势这两年日趋明显,极不利于白酒向低度化发展;同时,大中酒企都在改做高价位酒,将低档酒的市场份额全部让给非法小酒企。如此一来,“量大面广”的低档白酒产品质量何以保障?!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它造成了白酒产品结构的严重失衡,生产结构性矛盾异常突出。为尽量减少税赋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众多白酒骨干企业大量压缩中低价位酒的产量、力推高价位产品。但受社会购买力制约,高价位白酒消费市场犹如金字塔的塔尖,空间极其狭小。为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各企业竞争激烈、促销费用居高不下,市场经营苦不堪言。马勇副会长指出,大中酒企为规避从量税而采取的这些做法,实际上是一种以牺牲市场换效益、竭泽而渔式的短期行为。常此以往,将使低价位、大众化白酒产品逐步由非法小酒企垄断生产,而整个白酒行业将陷入恶性循环。

  这种“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畸形现状,正在把整个白酒产业带入非理性发展的危险误区。

  不过,我们也实在无可指责众多大中酒企的这种盲从与短视,因为求生存和发展是企业的本能。我们应该也必须责问的是:究竟是哪只手把这些企业“推”进了这条看不到光明和希望的死胡同?



  市场与社会之患

  用“量大面广”形容中低价位酒的市场消费需求,再确切不过。

  可以想知,所谓“中低价位酒消费者”,无疑是广大的农民、矿工、普通城镇居民等低收入、低消费人群。他们是白酒消费的主体,其中矿工等某些特殊职业人群,白酒甚至是他们祛除寒气、恢复体能的生活必需品。占酒民绝大多数的这些低消费人群,他们不可能自己花钱消费高价位酒、更不可能因为消费税提高了就改去消费中高档产品。所以,5角钱从量税直接损害了普通老百姓的消费权益。

  要知道,大中酒企的中低价位酒虽然大幅度减产,但从全国来看,这部分酒的实际产量并没有少。所不同的,只是市场上大中酒企的低价位产品缺口,被“四处蔓延”的非法小酒企的低劣质产品填平补齐了而已。

  “近两年来,我们大中骨干白酒厂家的主产品被迫从中低档酒向中高档酒转移,将低档酒的份额全部让给非法小酒厂。虽然企业绩效有了保证,但我们非常焦虑:低档白酒的消费安全实在令我们担忧!”江苏洋河集团董事长杨廷栋说。

  “作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首先应当考虑如何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小酒厂的产品质量是根本没办法保证的,大中酒企把低档酒市场让出去之后,自然弥补的几乎全都是假冒伪劣产品。目前白酒市场上,潜在的消费安全隐患已经相当严重。如果继续听之任之,过去造成群死群伤的毒酒案随时都可能发生,而且机率比前些年高得多。政府再不可坐视不管了!”江苏双沟酒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凤琦说。

  由于企业减产,劳动力过剩,白酒企业纷纷裁员,“五粮液”、“兰陵”、“仰韶”等万人以上的白酒企业,2004年以来都有数以千计的职工被迫离岗,地方政府承受着巨大失业压力。

  “我们一直倡导生态酿酒,这方面投入非常大。按现在的规模,如果没有税负影响,年产20万吨没问题,现在只能大量减产,造成企业和市场资源极大浪费。酒税调整前,‘沱牌’从业人员达到12000余人,现在由于中低档酒停产,已有65%的人员失业,给社会安全带来不稳定因素。”四川沱牌股份有限公司马力军说。

  “‘仰韶’是我们当地的一个支柱性企业,税收不仅严重影响了我们企业,而且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2001年消费税从量计征以后,我们销得越多,亏得越多,公司过去有8500多人,现在只剩几百人。原来一招聘,大学生来了200多,现在根本留不住。光是我们一个下属公司就下岗了一千多人。”河南仰韶集团副总经理王昆说。

  5角钱从量消费税对地方经济和其他相关产业发展带来的影响,亦不可小觑。就拿四川“沱牌”来讲,他们每年上缴的利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教师、医生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养老金,基本都是靠酒税在支付。从量消费税的调整,对当地财政收入的影响十分巨大。因为这家酒厂还带动着当地玻璃、印刷、纸箱包装、瓶盖等行业的发展,为地方提供着数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一旦“沱牌”产量压缩,立刻给这些行业的生存带来致命打击。遂宁是传统农业大市,“沱牌”每年用粮10万多吨,可解决遂宁市及周边地区70多万农户的余粮销售,为农户增收1.3亿元,为遂宁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今,企业的危难直接导致了当地经济与民生的困顿。

  而像“沱牌”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偏远贫困地区,实在数不胜数。5角钱的增税,的确给当地的社会稳定带来不小忧患。

  国家税收之患

  税负沉重是白酒企业最为头疼的一个大问题。

  1994年,国家对粮食白酒征收25%的从价计征消费税,是各酒种中税率最高的。2001年,5角钱从量消费税进一步加码。如果按现行税则计算,白酒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各种附加税费,以及两种消费税加在一起,税负总和已达45%以上。如果全部依法纳税,绝大多数企业将无法生存,于是一些企业采取各种方法避税或逃税,既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也严重制约了白酒这一民族传统产业的健康合理发展。

  江苏今世缘酒业公司董事长周素明深有感触地说,“从国家税收持续稳定增长来看,大酒厂的作用,小酒厂是根本无法替代的。‘今世缘’一个企业每年上缴的税金就在1个亿以上,而淮阴地区近百家小酒企每年能收上来的税额最多也就几十万元。如果照现在这种势态发展下去,大的企业不堪重负被压垮了,1亿多的税收是不可能指望那些小酒厂来填补的。所以从量税应该尽快加以调整。”

  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勇介绍,2004年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白酒产量(折65度)242.6万千升,同比增长仅3.7%;实现利润46.2亿元,同比增长46.2%;税收总额为77.5亿元,同比增长8.7%。仔细分析以上数字可以发现,当前白酒工业经济运行并未呈现出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白酒行业销售收入、实现利税的增幅,同产量增长之间的矛盾极其突出,区区3.7%的产量增长,竟能使行业利润增幅达46%以上,这不能不说是大中骨干企业白酒高价位战略结出的“丰硕成果”。而反观国家税收增长的幅度,却只有可怜的8.7%。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认为,从实践来看,白酒从量计征消费税办法出台3年多来,不仅没有达到“扶优限劣、扶大限小”的目的,反而使依法纳税的骨干企业不断减少优质低价酒的产量、争相开发高价位产品。这些规范经营企业“量大面广”的低价位酒目前成规模地锐减,不仅使每斤5角钱的从量税越征越少,而且随着税源的萎缩,进一步导致25%的从价税、17%的增殖税以及所得税和各种附加税费的同步递减。一个5角钱的从量消费税,竟造成国家在整个白酒产业税收领域里的增幅趋缓和税源大面积不必要流失,实在得不偿失!

  记者手记

  职业的责任与使命感,使我们在采写这篇稿件的时候心情沉重而激动!

  5角钱消费税从量计征,无论对国家、行业和企业而言,其最终结果都与当初政策制定时的初衷背道而驰。它大大加重了骨干企业的负担,助长了违法小酒企的泛滥,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影响了国家税收的合理性增长。而今,愈来愈多的专业人士奔走呼吁:为维护国家和白酒产业的利益,促进民族传统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尽快对白酒从量税进行改革调整,取消白酒每斤5角钱从量计税或先期在部分骨干企业中进行从量税改革调整的试点,降低税负,扩大税基,使白酒的税收收入逐步合理提高。同时,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税收信息采集渠道和企业税收贡献行业评议制度,为财税部门提供企业税收分析报告,加强酒类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税收征管,增加酒税收入。应当从根本上改善白酒消费税政策,强化征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竞争环境,给依法纳税白酒企业创造合理、宽松的经营空间,依靠市场公平竞争,淘汰那些不规范经营的弱小企业。

  “5角钱的忧患”,可谓有目共睹;

   “5角钱的忧患”,再也不容忽视。

  如果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如果我们以实事求是态度和客观、务实精神,科学制定、检验和调整我们的产业政策,告别“5角钱忧患”的那一天将不会遥远。

  我们相信并且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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