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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神容易送神难

  请神与送神,跨国公司的独资与整合,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应该以1994年为分水岭。1994年以前外方是力邀中方合资,而后则是不断谋求扩大股权甚至独资。”孙中敏在谈到现在跨国公司独资的趋势时,仿佛又回到了当年与日立谈判的年代。

  1994年,孙作为上海家用空调机厂副厂长,代表中方与日立进行谈判,后成为上海日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家电)董事兼副总经理,其后更是参与了中方与日立的多次谈判,几乎目睹了后来中外双方在合资企业中对待股权方面的变化。

  “请神”———政策与分担风险

  其实在1994年以前,外资在华就可以设立独资企业,日本富士通在中国便是独资。但当时政策规定,独资企业85%的产品必须出口,这样导致独资企业不得不将产品先出口再进口,由此导致的价格上涨使其产品在中国削弱了竞争力,而单凭15%产品的内销又达不到占领中国市场的目的。“相对于日立家电在中国的销售业绩,富士通吃了大亏。”  合资成了当时最佳的选择。

  但与现在跨国公司千方百计谋求更大股权相比,当时外资在合资企业中所占的股份都相对较小,而当时中国的政策只是“鼓励中方控股”,只在一些“限制类”行业中规定“中方必须控股”(例如家用电器类)。 1994年以前日立在华合资企业中,股份一般为50%以下。

  华南理工大学崔毅教授对此认为,当时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并不如现在熟悉,只占少数股份,也有将更多风险转嫁给中方的考虑。孙中敏更是将跨国公司的这种考虑称为“试探性投资”。

  “但外方的情报系统非常先进,他们甚至预测到了中国五年后的政策和市场走势。”孙回忆说,外方在试探的背后,其实早已经埋下了进一步持股或独资的伏笔。最著名的“伏笔”就是罗氏在上海设立了两家分公司,中间只隔了一道草皮,厂房连门卫都没有,两家资源的共享早已俨然就是一家公司(后话便是两家的合而为一)。

  孙告诉记者,外方在合资企业中,一般都控制了技术、财务、销售等核心环节,而中方则大部分提供人力资源和制造,外方早已为自己留下了可进可退的主动空间。

  “相比之下,外方准备有余而中方准备不足。”孙说起当时与日立谈判时的情况,现在仍然感到“惭愧”,“外方拿出了一大堆分析数据,而我们则什么都没有,甚至连上级领导的指示都没有,一切只能靠临时拍脑袋。当时中方急需引进资金和技术,对以后考虑的则很少,于是双方也就一拍即合了。”



  伏笔的妙用与时机

  “伏笔”终究是要派上用场的。

  1994年,国家“引进办”鼓励外资控股。有感于自己在福日公司中控股只有48%,难以在市场决策坐失市场良机并承受巨大亏损风险,日立采取了要么占股低于25%,要么绝对控股的策略,从1995年-1997年间,一口气成立了19家合资公司,以51-70%比例占控股地位。但跨国公司独资趋势最为显露的却是在最近两年。崔毅教授认为,“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领域,给外资争取这种话语权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在竞争性领域,国家政策是“国有资本可进可退”,但更多的选择“退出”。“这不但为外方收购中方股权提供了机会,而且也为外方的收购提供了一个好价钱。”

  据日立家电内部人士透露,在日立家电重组上海日立电化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电化)案中,日立电化仅仅作价400万元,而此前的投资就达1亿元。“这连日本人都觉得意外”。

  “如果市场较好,而外方又要收购中方的股份,往往会要求增资。”孙中敏认为,如果中方为大股东,则用于增资的资金需要更多。与跨国公司背后的大财团相比,中方有时则拿不出资金,但又不忍心放弃日益见好的市场,于是只好出售一部分股份,外方收购则顺理成章。而据记者了解,松下(中国)有限公司便采用这种形式获得了更多的股权。

  “更绝的还有外方设法使合资企业破产。”孙告诉记者。原来国内一家生产高压龙头的合资企业,外方只占25%的股份,后扩大到55%。外方为“逼”中方出售全部股份,甚至故意将产品品质下降,使其在国际市场上失去竞争力,而价格又高出国内同类产品,国内外市场都不好销,效益日益下滑,最后宣布破产,而外方“近水楼台先得月”,自然收购了中方的股份而获得了独资。



  送神难题

  不过,中方也不都是“一逼就走”的角色。

  崔毅教授认为,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业务重组,与任何组织架构的重组一样,背后都涉及到权力与利益的再分配问题。而更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外方要求中方退出股份的问题上,均会或多或少地遭到中方人员的反对,“很明显,在合资的时候,中方管理人员是作为中方代表在履行股东的职权,而由于合资企业中,中方一般为国有企业,外方回购股份的钱均属于国家,并不会给中方管理人员,而中方股份一旦退出,中方管理人员即使留了下来,身份也由原来的股东摇身一变成为了打工的角色。”

  据日立家电内部高层透露,日立家电在整合日立电化时,曾遭到日立电化管理层的强烈“抵触”,有位甚至开价要20万元才肯离开,并鼓动下属员工闹事。日立家电采取了自称为“比较坏”的一招,将日立电化党支书、工会主席等全部解聘,通过所谓的“一元化管理”,将人事权、财权、指挥权等提前收归日立家电,日立电化仅仅作为日立家电的生产部门,最后由上海电气(集团)出面解决,“要钱没有,要么服从集团重新安排,要么选择离开。”

  在处理中方股份及人员问题方面,外方直接找中方上级主管部门似乎是条捷径。这一般是发生在同一中方集团公司下的合资企业,并且或多或少还是保持了合资的方式,对于单一的合资企业来说,如果跨国企业谋求独资,问题似乎更为棘手。本报记者曾就松下图谋松下万宝的独资传言时,松下万宝一位高层就言辞激烈地表示,“绝对不会让松下独资。”   面对跨国公司日趋浓烈的独资之势,中方也提前在做准备。孙中敏介绍,“我们在千方百计地掌握核心技术,掌握了核心技术才有发言权。同时我们在千方百计地建立自己的队伍。建立了诸如设计、销售、服务方面的队伍,外方也不能轻易地放弃中方。另外,我们在千方百计地维持国产化的局面,合资企业只能在中国而不能到国外生产,对于相关的零配件等上游产业,以前其配套厂家都可以到国内提供服务,现在则不允许,要么你到国内设立合资或独资公司。合资企业毕竟是在中国发展,最终离不开国内的政策、人力等因素。”

  看来,跨国公司的独资与整合,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毕竟,中国有句很本土化的语言——“请神容易送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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