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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档案,你的职场之路还能畅通吗?

据一项有2068名人员参加的随机调查显示,认为“工作中注重的是能力,档案没用”的占到被调查者人数的49.03%,有12.33%的人表示“无所谓”,只有38.64%的人认为“择业自由,但档案不能遗弃”。
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不断改革,人们的户籍观念在不断淡化的同时,记录着个人成长之路的人才档案也被一些人遗弃。曾经那么神圣、被人视作生命的档案居然到了可有可无的地步,事实果真如此吗?在人事档案制度急亟需改革的今天,《职场指南》想对职场中的人士作个提醒:

遗弃档案,“漂”一族过得好吗?
李国微是上海大学98届毕业生,由于毕业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一毕业就将档案放在了学校,独自到北京的一家报社工作。如今毕业都5年了,已换了3份工作,档案现在放在哪里,他一无所知。
如今回到上海已经一年的李国微告诉记者:“由于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人才,对人才的争夺也日趋加剧。为了‘抢’到真正实用的人才,一般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极少提及求职者档案的问题。因为考察他们的档案不如考察现实的人,只要求职者有完成某项工作的能力,谁管你档案里得多少分,在学校的表现是优秀还是良好。另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不重视求职者的档案了,在人才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求职者更是‘无档案一身轻’,少了不少牵挂。这无疑给我们求职找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反正从小到大,自己没见过档案的面儿,找工作也用不着,更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放在哪里也无所谓了。也不知道档案对我还有何用?没有档案我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吗?”李国微这样对记者说道,“和一些因为顾及档案而被‘困’在并不喜欢的单位中混日子的同学相比,我认为自由有了更好的保障。”
“在爸妈他们那代人,不管你想去哪里,必须有档案如影相随。那时,尽管我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并不知道每个人的档案里装的究竟是什么,但是人人都知道档案关系重大。单位如果不放你走,扣住档案就扣住了你的一切,想用你的单位也无计可施。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可以随时到各地去‘漂’。”李国微不无得意地说道。但事实上,是不是就真的像李国微所说的那样,我们可以对自己的档案不管不问呢?
余琼的经历至今让她心有余悸。1997年,余琼从四川大学毕业,她先是在重庆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担任秘书,由于受不了经常加班的痛苦,干了两年后她决定跳槽到成都的一家外资企业。但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工作未满3年才离开单位,应付1万元赔偿金,否则她的档案将被扣在原单位。当时,新单位很看重她,用高薪聘请她担任总经理助理,也不在意她的档案。在这诱人的发展前景面前,余琼就把档案扔在原单位,不辞而别。没想到,在今年上半年,公司希望她能到美国的公司总部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培训,当得知出国审查需要有关档案时,可急坏了没有档案的她,还是后来想尽了一切办法才搞掂。从此,凡是有人问到关于档案的事情时,她都要善意地提醒对方,别小看了现在很多人眼中已经不重要的人事档案。

遗弃档案为什么越来越多?

遗弃档案不仅仅是一两个“李国微”“余琼”的个别现象,据调查,在全国范围内,每年都有几万乃至几十万的求职者,从大学一毕业就遗弃自己的档案。在深圳,像李国微这样认为档案没什么用而遗弃档案者不在少数。据最新的一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700万深圳人口中,非户籍人口占579万人。他们并没有发生户口迁移,因此记录着他们从中学开始的不同时期工作轨迹的档案也被尘封在内地的某个角落,并不被人记起。
在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成立后已收到1995年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成立以来历届大学毕业生遗弃的档案7000多份。据介绍,这些档案的“主人”大多是近年毕业后暂时找不到接收单位而把档案留在学校随后置之不顾的大学生,此外,就是不少因为工作流动、违约跳槽而把档案留在各个单位的跳槽者。
在北京中关村,至少有10万没有户口的大学生在各家公司工作,由于受到留京指标的限制,他们只能把户口和档案留在原籍,同时因为时间、经济等原因放弃了档案。在他们眼里,档案已成为可有可无的东西。
在哈尔滨,该市人才交流中心仅今年就有2000多份被哈尔滨籍大学毕业生“遗弃”在全国各高校的档案,被学校寄往该处代管。
  ……
根据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国上海人才市场、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以及四川、贵州等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60万“弃档族”。问及人们为什么越来越不重视自己的档案时,有关专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的个人档案已经不足以成为用人单位选拔和使用人才的依据。只要用人单位不重视,求职者自然也宽待自己的档案。由于大学生毕业后自谋职业成了普遍趋势,一些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将档案留在了学校,甚至一些自谋出路找到了工作的毕业生也将自己的档案置之不顾。而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代管档案的最大权限为1~2年,如果过了这个期限毕业生还没到学校处理自己的档案,学校只能根据学生原户口所在地将其档案寄往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流动管理处托管。如果还无人问津,这些档案自然就成了“黑档案”。
据了解,目前,由人才中心代管的档案主要有几种来源:大学毕业后没找到接收单位;单位属非公有制性质,没有管理档案的权力;被国有企业解聘或事业单位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等等。其中,绝大部分是由于学生在毕业时,急于找工作,加上对档案重视不够,而没有及时办理档案的转接手续而成为“弃档族”。他们或是由于不想到分配单位报到,或是单方面违约,甚至有时是因为“怕麻烦”,毕业时将档案随意处置甚至随身携带等。

专家提醒 还是善待档案好!
众多的事实表明,遗弃档案给自身带来的“麻烦”是很多的,比如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暂未落实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仍放在原单位管理时。他们到公安部门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到人事部门办理职称评审手续等都要求出示单位证明,但原单位都以已解除劳动合同为由不开证明,这种吃哑巴亏的人不在少数。
面对“遗弃档案”现象,有关专家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档案的功能确实会相应淡化,档案对人的“决定性”作用会渐渐弱化,“人档分离”是一种趋势。但他们表示,“人档分离”并不代表档案能随便丢弃。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现行的档案制度还不会取消。
上海人才市场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人事档案更多的作用已转变为提供相关的人事服务,在很多需要办理正式手续的场合,例如:出国审查、升学、职称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强制推行的政策,在目前离开档案根本不行,人事档案绝不是可以一扔了之的。他们认为,目前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并不在于强化档案观念,而是在于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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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妥善处理档案
据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颁布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只能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负责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能擅自管理流动人员的档案。
凡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原单位办理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后,都可凭有关批准书或证明,到当地人才开发中心开具人事档案接受函,由原单位人事部门直接将人事档案转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并由本人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委托代管协议即可。
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代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后,可以提供代管人事档案、接转人事关系、管理集体户口、管理组织关系、人事政策咨询、办理调动手续、评定技术职称等服务。还可出具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就业状况、工作年限、报考研究生、职称评比和出国政审等有关证明。

来源:D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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