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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人,你的转身漂亮吗?

近来,网络上流传着以上10条不得不辞职的理由。不过放眼职场,如此牛气冲天的离职雇员仍是凤毛麟角。因为员工跳槽给企业带来的成本损失是非常巨大的,有的管理者还墨守陈规地认为,离职就是忘恩负义,就是背叛,所以企业对员工离职一般都会感到恼火,在员工离职时百般刁难,弄得双方都很不快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决定离职的人一定要审慎为之。在职业顾问看来,只有符合如下3个条件的员工才有离职的资格:

1、已经找到了了解并且值得信任的人,能客观地谈论你的离职计划,并且得到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2、已经找到了下一个工作,或是有很完整的人生计划,并且确定在下一个阶段事业将攀上高峰,或度过低潮期;你的离去会让身边的人觉得惋惜,而非欢欣鼓舞,你也会比现在更快乐;

3、财务上不至因为突然少了收入,或薪水减缩而快速陷入困境。

无论是一个普通员工,还是高级主管,只要他(她)能强迫自己回头检视以上3条,深加体会,就不会因为一时的意气用事而贸然作出轻率的离职决定了。离职必须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不过,在老板眼中,离职者通常只有四种类型,你也不妨对号入座:

一、欲走还留型

这种人往往自信满满,三番两次拿离职作为加薪升官或其它条件的要挟,尝过了甜头之后更加得陇望蜀。总有一天老板会答应他的要求,让他卷铺盖走路。当妙计失算以后,他才发觉大势已去。问题是话已出口了,这时再改口实在丢不起面子,只好悻悻地拍屁股走人,连离职条件都没得好谈。

有些人就算好不容易走了,却还会找尽百般借口回公司“探望”那些不太需要探望的旧同事和老板,如果老板不念旧恶的话,这种人一年半载以后说不定还能重新回来,又是一条好汉;但是如果老板已经受够了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可能就会毫不留情地连电话都拒接,更别说第二次机会了。

二、满载而归型

如果你要跳槽的对象是老东家的大客户,那么从此你将从无名小卒变成老板的座上宾。不管他对你的离职多么恨之入骨,他也必须满面笑容地为你准备丰富的礼物,让你欢欣鼓舞地上路,通常是额外的薪水或奖金、股票,还有盛大的欢送会,就好像古代要送去和番的公主似的。

但是,我们建议这些辛辛苦苦熬成婆的媳妇们,千万不要因此就趾高气昂、拿起架子来。要记得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没有留一条活路,万一哪天客户倒了,或是你又离职了,可能就非得转行不可了。

通常另外一种可能满载而归的离职员工,是那种看起来可能会打官司告公司的。一般希望息事宁人的公司都会为顾及形象而破财消灾,把你像送瘟神那样送走。

三、瞒天过海型

有一类员工,在发现“误上贼船”以后,找不到很好的理由面对待他不薄的上司,于是只好搬出家有重病老母,必须立刻回去照料,略尽子女义务,不得不辞去梦寐以求的工作之类的借口。老板一时不察,也就忍痛同意了。离职没几天,这个人却被发现神采奕奕地出现在竞争对手的公司里,真令人不由得佩服他唱做俱佳的功夫和直逼奥斯卡金像奖的演技,也教上当受骗的老板难以咽下这口气。

还有些时候,有的员工随随便便去别的公司应征工作,只是为了报复老板。结果几个星期以后,老板跟他又握手言欢,他于是又开开心心地重回旧东家怀抱。这种行为常常犯了管理者的大忌,尤其是日本公司特别无法容忍这种行为。所以日本各大公司的人事经理们,往往会交流彼此的雇用名单,确定要封杀的投机分子,一旦发现,便永不录用,而且在同业的任何公司里,你都保证找不到工作。所以自以为聪明的人可要特别小心了,纸是包不住火的。

四、誓不两立型

还有一种是一拍两散,从此誓不两立,老死不相往来。比较有骨气的就号称理念不合,轰轰烈烈带走一批亲信,在旧东家对面另起炉灶,硬碰硬地竞争起来。这种人既然脸都撕破了,就要有破釜沉舟、跟原公司一争长短的决心,同时也要谨防渔翁得利。

另外有种笨的,离职了以后就四处说坏话,泄漏公司机密给竞争对手,甚至把老板告上法庭。逞一时口舌之快,很容易自毁长城,因为你的行径也同时被别人看在眼里。一朝背叛,终身二臣,一旦你有了一次这样的纪录,可能就再也不会有明主敢信任重用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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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下来,自己属于哪一种类型就很清楚了。可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职业顾问卞秉彬先生就此建议:千万不要抱着“给你好看”的愚蠢想法离职。要离职,与其搞得风风雨雨,还不如做得漂漂亮亮,这也是个人修养的表现。所以,应该预先提出请求,与上司共同商讨离职最恰当的时机,将手上的工作交接完毕,让双方都有好聚好散的感觉。不是情不得已,不要冒险留下臭名离开职位。

对于个人的职涯发展而言,离职也有几种等级。

上 品

最完美的离职是这样的,在一个公司里,你已经到了一个发展的极限。包括你和你的上司,都非常清楚公司里面已经没有能够满足或适合你发展的职位,所以必须离职,去接受一个显然比现在好得多的工作。大家都舍不得你离去,并且全心给你祝福,离职后大家也都还是好朋友。

中 品

不好不坏的离职是以冲突为起因的,而冲突的原因是因为公司上下有目共睹,你的能力比你的上司能干,而你这个上司正好是老板的红人。所以,你的离职变成理所当然,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下 品

最坏的离职是被认为表现不佳,跟人无法相处,品德有严重缺陷,或者是能力不足而被迫离开的。如果还将臭名声传到下一个雇主那里去,就会造成恶性循环。所以,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在这样的敏感时机离职,无异于不打自招。

来源:上海人才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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