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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冒出来创业“李逵”怎么办

企业有一定名气了,“李鬼”纷纷冒出来,怎么为自己正名?核心的技术人员跳槽了,同时也不客气地带走了技术机密,如何杜绝这种情形?碰到经济纠纷时,仲裁和诉讼,两条路怎样取舍?……昨天上午,在由杭州市工商联、杭州市律师协会、杭州仲裁委员会等主办的“创业与法制论坛”上,多位企业家和著名律师、仲裁员集聚一堂,就这些企业创业中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直接对话。

就算是煮熟的鸭子,可能会飞走也不一定。“财富积累下来了,如何把它合法拥有和延续下去,这是企业家和律师所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国浩律师事务所沈田丰律师说。

竞业禁止协议很有用

如何才能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保守商业秘密,浙大快威科技集团公司等不少与会企业都大感头疼。对此,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吴勇敏这样支招:“可以和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吴勇敏说,企业可以通过这样一份特殊的合同,来约束掌握了企业机密的高级技术人员离开企业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到同类企业任职,也不能自己另外开办同类企业。而相应的,员工也将得到一定的补偿,此外,这类合同规定的期限也不宜太长,一般不超过三年。

细节决定了成败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各位律师也觉得比较棘手。援手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民强抛出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样一个观点。朱律师指出,企业只有把法律功课做足了,比如说该注册的商标都注册好,把自己的“篱笆”筑牢,才能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一句话,就是一切都要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才不会给不法企业以可乘之机。

仲裁较私密较经济

经济纠纷产生了,是走诉讼道路上法庭打官司,还是选择仲裁?两者到底有何区别?杭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桓进行了释疑解惑:“大家可以看到,世界五百强中的企业,一般很少有官司缠身的。这并不是说它们就没有经济纠纷,只是它们更多地选择了仲裁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相比,仲裁有着民间性、保密性、经济性等优点。”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受理案件不受地区和级别管辖,办案也不受任何个人、团体干预。和上法庭相比,仲裁不允许旁听,也不接受媒体采访,因此有很强的私密性,不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此外,一般来说仲裁合议庭组成以后三个月内将解决纠纷,比起一审二审打起官司来,显然更经济效率更高。

据悉,杭州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两千件,解决争议标的超过14亿元;仅2004年,就解决了800多件纠纷,解决争议标的达到6个多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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