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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营企业带征税问题的调查

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上海市私营企业总数已达22.4万家,从业人员超过250万人。统计表明,2002年上海私营经济实现产销额3311.7亿元,比上年增长两成;全年实现增加值约597亿元,比上年增长43.5%,占上海国内生产总值的11.1%。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等非公经济2002年的商业零售总额突破1000亿元,占全市零售总额的比重首次超过50%。

但是有很多私营企业没有在实际经营地进行注册,而是采取在郊区的松江、金山、青浦等开发区内注册,为什么企业要舍近求远地进行注册地与实际住所分离呢?据了解这些开发区给予入驻企业给予一种名为“带征税”的优惠政策。

那么带征税是怎样的税收政策?为什么会吸引企业舍近求远地入驻市郊开发区来呢?笔者带着这些疑问对这些企业进行了调查。受访单位:上海*****有限公司,属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在浦东新区办公经营,而注册地却在松江的某私营经济开发区。

一、 什么是带征税?带征税是如何计算?

按照上海市税务部门的关于私营企业税收管理规定中: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和以此为主兼营货物批发及零售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从事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年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下。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私营企业,可由税务机关核定实行按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带征方式征收企业的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企业当期销售收入(去税)X0.3%(企业所得税0.25%+个人所得税0.05%)=应缴税额

受调查企业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1,887,732.41元,因此按带征税率0.25%计算出企业带征所得税为29719.33元,而且因为地方有鼓励措施,即在总的带征税额0.3%中可以返回75%作为企业扶持基金,这样企业实际的税负并不是很大。

如果,该企业按照一般纳税模式的话,其所得税的计算就是:利润总额*33%=企业所得税。该企业的年报如下:

商品销售收入 11,887,732.41
减:销售折扣与折让    
商品销售收入净额 11,887,732.41
减:商品销售成本 10,241,781.23
经营费用 196,2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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