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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装饰行业14点联想(二)

  8.特许经营与装饰

何谓“特许经营”,长期以来众说纷纾2004年12月22日《北京晚报》刊登了一条专门解释:“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我想知道的是:装饰企业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到底是什么?

商标——装饰企业生产的产品叫做“装饰工程”。某一装饰工程是谁承建的,即打上了装修承建商的“商标”,这与工业品和消费品的商标的明显的区别,区别在于前者几乎是无形的,而后者的有形的。注册商标是受政府保护的。装饰企业极少有“注册商标”。那么,大多数装饰企业现没有“注册商标”。这是装饰企业与工业品和消费品最本质的区别之一。

商号——装饰企业的名称,这个每家装饰企业都有。

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装饰工程的专利和专有装修技术,装饰工程的专利,几乎没有听说过;专有装修技术,很少。

经营模式——有。

其实,“特许经营”既适用于消费领域也适用于投资领域,建设部已发布了市政工程建设允许“特许经营”的政策。

如果“特许经营”适合家装行业,则不能因为家装属于消费行为、公装属于投资行为而认为“特许经营”不适合公装行业。如果“特许经营”不适合装饰行业,则只能认为这是一种想象。

如果“特许经营”适合装饰行业,那么家装可以“特许经营”,公装也可以“特许经营”,而公装的“特许经营”叫做“总分包”或“挂靠”。如果家装的“特许经营”是合法的,公装的“挂靠”也应该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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