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政策法律 -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实施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贯彻《意见》精神,现就本市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学习领会《意见》,增强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紧迫感
  各区县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增强紧迫感,按照《意见》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建立上海推进资本市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资本市场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实际情况,在支持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防范风险、加强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明确本市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主要目标
  今后一段时间,上海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发展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努力建成规范、高效,适合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本市场体系;建成市场影响力强和综合实力领先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运营中心;培育一批规模大、业绩优、治理机制健全、具有行业龙头地位的上市公司;形成有利于促进市场创新发展和风险防范化解的机制和环境。
  三、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增强资本市场功能
  全力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创新交易制度,丰富投资品种,提高市场效率,增强市场活力,做大市场规模,巩固和增强股票市场的主板地位,充分发挥服务全国的功能,尽快建成亚太地区一流的证券交易所。鼓励和吸引代表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支柱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推动在海外上市的国内大型企业发行A股。推动各种创新品种的推出。
  大力推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市场的统一互联和登记结算体系的整合,巩固全国债券交易中心地位。积极推动债券市场发展,鼓励债券市场交易制度和品种创新。在严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合格的企业债券发行主体,进一步扩大企业债券发行上市的规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偿债保障机制。
  大力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进一步做大现有品种的市场规模,稳步推进期货市场发展,不断推出具有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推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试点,建成规范、高效、透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期货交易所。
  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规定,支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规范发展,提升服务功能,提高市场参与度,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和市场辐射力,依托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平台和国内外分支机构,建成全国性的综合产权交易大市场之一。
  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上市公司购并重组和规范运作,全面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质量
  采取有效措施,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大上市资源的培育力度,切实做好优势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鼓励发展前景良好、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各种方式整体上市。
  完善鼓励上市公司重组发展的政策,明确重组责任,提高重组效率,降低重组成本。支持上市公司与上海国有资产战略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联动,消除部门、行业、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通过吸收合并、定向回购、定向增发等各种重组创新,开展以市场为主导、有利于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经营业绩。
  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强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责任,建立失职追究制度。
  积极探索在上海上市公司中率先建立多种形式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鼓励合规资金入市,集聚和发展机构投资者
  积极推动上海各类合规资金有序进入资本市场。规范上海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以及各类公益性基金的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上述各类资金委托符合条件的专业证券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管理的机制。大力支持和推动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在业务合作方面的创新,形成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保险市场联动发展的格局。
  积极推动基金管理公司融资试点,加快基金品种创新。大力支持证券公司推出各种证券投资类集合理财计划和信托公司开发各种资金信托品种,做大资产管理规模。大力吸引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落户上海,形成机构投资者集聚中心。
  六、提升证券期货机构综合竞争力,完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体系

上 页 1 2  3  下 页  

政策法律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政策法律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