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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创业 减免税收三年

  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记者获悉,南京市有关部门通过对上海等地创业和就业环境的调研,今年该市将重点扶持发展1万个家庭型创业组织,不仅在岗位和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上给予优惠,还将减免创业人员三年的税费。

  据介绍,家庭型创业组织是指由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市民,以家庭居住地或自有场地为注册地,通过自办或合作联办,为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济组织。

  市民申办家庭型创业组织可享受五项优惠政策: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优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符合现行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规定的,向市劳动部门申报认定,领取证明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手续;享受现行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费减免政策,三年免收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认定之日起,可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续,劳动部门免费提供三年代理服务;创业人员可参加由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免费提供的创业培训。

  另外,家庭型创业组织发起人需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家庭型创业组织认定表》、创业计划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家庭居住地或自有场所的证明、《家庭型创业组织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接受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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