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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无人就业?年底前解决!

为了解决家中无一人就业、仅靠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失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费维持基本生活的城镇居民家庭(以下简称“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难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今年下半年将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零就业”家庭解困行动。这次行动的主题是:“实现就业一人,帮助解困全家”。
今年年底前,四川省各市州凡是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及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一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过反复调查研究,昨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零就业”家庭解困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州必须通过多种就业渠道,切实解决“零就业”家庭有一人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今年年底前全省4万户“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意愿且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就业能力的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据悉,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全省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将积极开展“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劳动和保障厅。

就业后低保将合理延续一段时间

“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后,其原享受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一定时期内将合理延续,使其家庭生活水平有实际提高。

据介绍,四川省全省今年需要解决“零就业”家庭成员数为4万人,其中成都市的目标是解决7200人的就业再就业,解决人数位于全省各地首位。

公益性岗位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

为了保证“零就业”家庭目标的完成,相关部门要多渠道、多方式创造、收集就业岗位、就业信息。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开设专门服务窗口,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一对一”的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并举办专门的职业培训班,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服务;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岗位空岗报告制度,加大各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尽量通过社区街道(乡镇)向“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诸如做清洁、守自行车、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托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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