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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扎实举措推动全民创业

  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直接创造社会财富,让越来越多的外来投资主体来洪投资兴业,让越来越多的机关干部积极干事创业,泗洪县委、县政府就关于鼓励全民创业,再次发出动员令:大力弘扬三创精神,掀起全民创业热潮,全面激活县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全力培育和壮大“泗洪人经济”,把泗洪打造成为资本活跃集聚、人才竞相涌人、创业氛围浓厚的热土。特别是该县推动五类群体创业的举措,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在职在岗人员要业余创业。该县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通过申请离岗、辞职、退岗、提前退休等途径,创办、领办民营企业。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离岗创办民营企业,3年内保留原身份,享受基本工资,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相应调整,3年后可以辞去公职,也可以回原单位工作,辞职时可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待遇。

  凡工龄满20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申请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创办实体;达到一定创业实绩的,可以全额领取在岗工资,并且和在岗人员一样调资。为方便在职在岗人员业余创业,该县支持有创业项目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经申报批准,实行“弹性工时制”,或半天上班、半天创业,或轮换上班,腾出更多的时间业余创业。

  转任非领导职务人员要带头创业。该县鼓励广大转任非领导职务人员,退职后通过办工厂、搞流通、做老板、当经纪人,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投资,使他们从干部变成商人,从商人变成企业家。对转任非领导职务人员自主创办企业并达到一定规模的,该县不但在经济上给予重奖,还将在政治上给予荣誉。

  农村党员干部要带领创业。该县规定,每位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除了自己要兴办实体外,还要结对帮扶3—4户群众发展致富项目,其他农村党员干部也要结对帮扶1—2户群众发展致富项目,不断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

  广大群众要自主创业。该县规定,凡是进城务工经商的,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就近入学;年纳税额超过3万元的,其子女在公办学校人学免收择校费。对下岗失业人员,县劳动部门要免费为其提供—次技能培训;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人员落户泗洪5年内从事个体的,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

  民营企业要二次创业。该县鼓励民营企业家比规模、比贡献,积极投身“二次创业”,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从今年开始,凡民营企业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出口名牌商品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获得国家级免检产品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或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入库税收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l5万元、30万元和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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