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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黑客是怎样赚钱的?


     瑞星公司近日发布的《中国大陆地区2005年度计算机病毒疫情&网络安全报告》显示,该公司去年截获的72836个病毒中,90%以上带有利益驱动的特征,一些正规商业公司和互联网企业,则正在成为网络威胁的最大的幕后黑手。
    
     《瑞星安全报告》指出,2005年整个网络威胁的发展呈现出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病毒、黑客和流氓软件紧密结合,拥有明确的利益目的,并且已经形成了清晰的“产业链条”。他们的手段可以总结为“一偷二骗三劫持四流氓”,有的是自己盗窃有价虚拟财产牟利,有的是为幕后的买家服务,而这些买家往往是正规的商业公司和一些互联网企业。
    
    
    
     以“偷”为目的黑客的典型案例有:2005年3月,金华警方破获一个专门盗取“传奇”游戏账号的黑客团伙,其中某一个黑客窃取的账号就价值百万元。
    
     所谓“骗”,就是黑客先设立一个“钓鱼网站”,然后大量发送垃圾邮件、手机短信等,以“免费软件、手机彩铃”为诱饵欺骗用户登录,用户“上钩”之后就会中毒,或被欺骗进行网络购物。2005年“十一”黄金周,全国各地爆发大规模银行卡短信诈骗,其中某用户一次被骗走31万元。
    
     “劫持”是指黑客利用病毒控制用户的电脑,并将这些电脑变成自己胡作非为的工具。根据《瑞星安全报告》的统计,2005年“波特”(bot)类病毒有23844个,占到总病毒数的32.7%。该类病毒感染计算机后,会在这些机器上开置后门,接受黑客的远程控制。被安装了后门的计算机被称为“肉鸡”,由许多“肉鸡”组成的计算机网络被称为“僵尸网络(botnet)”。黑客控制的“僵尸网络”,可以帮某个网站带来巨大的点击量,也可以替“雇主”攻击竞争对手,前提是“你得付得起价钱”。
    
    
     2005年1月10日,唐山警方抓获黑客徐某,他操纵6万多台中毒电脑(僵尸网络)攻击一个音乐网站;有国外黑客利用类似的攻击来敲诈商业网站,每次敲诈的金额在1万美元到10万美元之间;而国内某黑客团伙则自称控制着数十万台电脑,可以在24小时之内为雇主网站带来上百万点击,或者让竞争对手的网站瘫痪。
    
     “流氓软件”是指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但具备电脑病毒和黑客的部分行为特征的软件,他们以“强制、隐瞒、欺骗”用户为最基本特征,帮助商业公司特别是互联网企业抢夺用户资源,或者加载广告软件等,以牟取暴利。
    
     据《瑞星安全报告》透露,某国内网站借助流氓软件偷换用户的首页,在短短两个半月里全球排名从零上升到前500位。而浏览器被劫持、乱弹广告等常见的流氓软件,已成为网民司空见惯的事情。在利益驱使和生存压力下,很多共享软件作者也在软件里强行捆绑“流氓软件”,这些捆绑“流氓软件”的共享软件,已经成为“流氓软件”的主要传播渠道。
    
     《瑞星安全报告》显示,以某些网络企业为主的商业公司已经成为上述网络威胁的“第一驱动力”,而病毒制造者、黑客和部分共享软件作者则成为帮凶,并且两者之间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来源:中国青年报/靳生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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