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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娶少女里的“经济帐”


     “杜夫人刚刚过世,忙着娶新媳妇,老牛吃嫩草”
    
     有人说“这不符合中国的传统道德”,可中国的传统道德是什么呢?我看到那些骂的凶的在这个问题上无不含糊其词。中国的传统文化推崇孔孟之道,孔子提倡的是“礼、义”。讲“礼、义”是不是就要反对老夫少妻呢?我想,应该是不反对的。因为孔子的父母相差54岁,他是70岁的老爷跟16岁的丫环“野合”所生。
    
     当看到这时我又想到网上一篇“经济学”大作(注意,可不是我写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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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翁娶少女的经济学分析
    
     这里说的“少女”,并非一定就是黄花闺女,实际指的是年轻的女性。对于女人来说到底多大的年龄才算年轻,这可以由读者去判定。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一个年届耄耋、风烛残年的老人来说,既便他迎娶的是一位并不十分年轻的女子,但是相对于耄衰的夫君,她也当被视为豆蔻少女。
    
     耄翁娶少女式的婚姻与传统意义上的老夫少妻式的婚姻不同,老夫少妻表明夫妻间在岁数上有较大的差距,但是这种差距还不会普遍让人感到离谱。打个比方讲,假如老婆的年龄相当于自己的女儿辈的年龄,这就是老夫少妻式的男女结合。假如老婆的年龄相当于自己的孙女儿辈的年龄甚至更小,这就是真正的老翁娶少女式的婚姻了。
    
     婚姻有极端的形态,其中一个极端是纯粹的婚姻,婚姻的当事双方借助婚姻这一稳定的结构维系彼此的情爱;另一个极端则是完全畸变的婚姻,男女假婚姻之名组合在一起,就如同注册成立了一个商业性的项目公司,之后的事情就是等待获利分红,再之后就是关门大吉。介于极端形态之间的是中间形态的掺有杂质的婚姻,这种婚姻把情感的需求和物质的考虑包含其中,既想兼而得之,同时两头都不过分。老翁娶少女的婚姻,多半属于畸变婚姻的类型。
    
     从现代经济学的视点来看,耄老娶少女的婚姻,实际是以婚姻的名义执行的当事人之间的某种交易。当事人本来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完成交易,比如由老者出面通过雇请工作或者生活助手的办法,把他喜欢相处的女士安排到身边,给她支付优厚的报酬,终老之时还可以考虑由她继承遗产。作为回报,助手则以自己的善解人意去迎合“雇主”。但是这样运作的风险是极易招致社会非议,而有较大社会声望的人又很顾惜名声。再说“雇员”对这种很不到位也很不体面的安排也未必接受,因为在这种安排下,身份(也许还包括户口、外国长期居住证或者国籍)变不了,挣点钱,接受一笔馈赠或者遗产,还要承担七七八八的政府税收,无形中蒸发好多的财富。要是变成两口子,这一切都免了。这表明以非婚的方式执行交易存在过高的交易费用的门槛,因而不得不借助婚姻这种低成本的方式来完成交易。
    
     交易必须让渡己方所有,只有让渡己方所有才能获得他(她)方
    
     所有。在老翁与少女之间的交易中,老翁需要让渡的是他的财产。由于老之将至,这些财产对他来说正在日复一日地不断贬值,到他终老之时,财产的价值将等于零,因此还不如作为青春的租金支付给同床共枕的人。老人可能具有广泛的个人声望和崇高的社会地位,这些东西虽然不能让渡,但可以由少女去利用,此外它们还能够满足少女及其家族的虚荣心,这表明此种交易具有正外部性。少女拥有的最大财富是她的年轻美貌,由于这种财富同生命和青春相联系,通过交易它可以在婚约有效期内由对方占有,但却不可以由对方拥有。对老翁来说,娇妻的青春美貌,其效用在生理方面也许是非常有限的,而在心理方面却可能是无限的。
    
     估计会有一部分人不同意有关交易的说法,对于这一部分读者,我要问:假如在富有的老翁同经济条件非常一般的少女达成婚约之前,老翁对少女声明说,咱们成亲前先作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财产各归各的,生活开支也实行a-a制,我老死后遗产由他人继承。假如老人真的这样坚持,你认为少女还会“痴情”地嫁给他吗?
     以交易为内涵的畸变婚姻,一个明显的特点是促成这种婚姻“成功”的诸多因素,对正常的婚姻来说恰恰是不可逾越的障碍。比如说性,它本身是男女之间达成婚约的先决条件。而在畸变的婚姻中,男女两方对婚姻是否美满和夫妻生活的质量并不在意,他们在意的是婚姻以外的东西,这些东西不通过婚姻就无法到手。假如年迈的丈夫如同年轻的壮小伙子一样,可以深入浅出、得心应手地做那种事情,这可能反而会增加候选妻子的顾虑,甚至可能使其产生放弃这门婚事的想法。
    
     再比如说双方的年龄差距,正常婚姻中男女岁数上的差距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否则婚姻就不能成立。而姑娘嫁给老翁的婚姻,产生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临时家庭,婚姻的持久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高效圆满地完成交易。因此,决定选择爷爷辈的人为夫君的少女,对意中人年龄的问题往往有独到的看法:要那么年轻干什么,难道要我跟他一辈子?也许在她看来,老人家越是年高岁大,距离见马克思的时间越是短暂,与他达成婚约的机会成本就越小。最好是他的年龄大到今天成婚,明天就立下遗嘱,后天就寿终正寝,就带着可观的利得和青春的残值去寻觅久违的爱情鸟。
    
     还有就是耄翁与少女之间,必须在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方面存在较大的落差,不然的话,结局就只能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一点,与正常婚姻中当事人的考虑也是大相径庭。老者要娶少女为妻,自身的条件肯定很优越,但是条件同样优越的少女却未必愿意同一位老朽结为伉俪。有谁听说过,有怎样怎样了得的某某老者,竟然也娶了某某女影星、女歌星,某某国际女名模、世界小姐或者某某跻身富豪榜的超级大富婆、王国公主、国王遗孀为妻的故事?
    
     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虽然变异的婚姻是完全空壳的婚姻,但作为交易它却具有极高的效率。变异婚姻的婚约(相当于商业买卖中的合约),其达成不需要稍微多一丁点的协商和讨价还价,要是谁人不慎多了只言片语,失语者就会因为担心自己的多虑暴露了自己的贪欲而深深自责。同样,交易的标的也不用进行质与量的规定,所有与交易有关的事宜皆不需要达成任何书面的或者口头的协议,双方只需有个默契,然后各自根据对方的预期行事就成。假如一方期许他方能为自己让渡什么,只需清楚他方拥有什么就可以了。凡是一方拥有的,不管是财物还是身体器官,就不能拒绝另一方占有或者利用。如果一方希望另一方承担义务,只需要了解另一方能做些什么就行了,只要一方需要得到他方的帮助或者援助,另一方就当勉力而为。最后,交易有效期也是随机的,除非一方提出解除婚约,否则有效期将会持续到任何一方死亡为止。
    
     老翁与少妻的婚姻当然也有风险,而且风险主要集中在老人一边。老之将至还要不失时机地风光一把,饕餮美色,这不免会引发争议,任由别人说长道短,使自己的声誉和形象受损;名为老公,对妻子却没有真正的性趣,弄不好有人会红杏出墙,背地里寻求婚外的满足,出点绯闻让丈夫蒙受耻辱,惹人讥笑。
    
     在思考老翁风险的时候,我想到了某一个方面,但不知怎样表达才好,也许应该定义为道德风险吧。于是我问旁边的人:要是婚后很多年老头都不老死,年轻的妻子又生怕跟他耗得太久把自己拖成了残花败柳,在这种情况下会有可能发生什么情况?有人告诉我说,我要是个年轻美貌的女人,实在不想陪老爷爷过了,我就强作欢颜给他温香软玉,让他不停燃烧,不停放电,让他在不知不觉终去安乐死。
    
     少女是这笔交易中最大的赢家,所以对她来说似乎没有什么大的风险可谈,充其量就是面对不开明社会褒贬不一的议论。由于要在一个或长或短的岁月里同一位老人厮守,她只能暂时放弃同如意郎君朝暮相伴、生儿育女的打算。这种“付出”可以看作少女委身老翁的机会成本。
    
     身处商品社会和市场经济之中,人人都要接触各式各样的商业交易。老翁娶少女式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男女结合,经济学没有理由去贬低它或者否定它。它虽然是婚姻的变异形态,但它不违背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通过这种婚姻执行的交易,不仅不会减少任何一方的利益,还会使当事双方的利益同时得到增进。(比如说,老翁的财产以遗产形式转移到妻子,它的边际效用就会比在老翁的手里大得多)。经济学的性格是有一说一,既要指出这种婚姻具有的商业色彩和交易性质,也要肯定婚姻当事人的圆通睿智和独立特行的勇气。
    
     (来源:世界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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