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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轰天然气调价矛头直指垄断


     资源价格改革终于有了结果。国家发改委决定,从12月26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天然气首先提价,算是拉开了资源调价的大幕。
    
     发改委改革的理由是有道理的,笔者也是支持的。从宏观面上看,无论是为节约能源考虑,还是为改变经济增长的粗放模式着想,以及从调整被扭曲的劳动力价格等因素考量,发改委对资源价格做出改革,都有着充分的理论依据。
    
    
     不过,改革的逻辑起点没有问题,不等于改革本身一定是公平的,一定符合民意。一段时间以来,舆论对资源价格改革多有质疑。撇开一些情绪化的认识,应当看到,在对改革成本的分担上,确实存在着不公平的情况。说得更直白些,天然气价格改革除了有益于宏观面外,更直接的利益被垄断巨头拿走了,而成本却是由公众来承担。
    
     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这三个巨头,在天然气价格改革上态度一直很积极,尤其是中石油。有媒体曾报道过这样的数字:以2004年全国总计生产天然气407.9亿立方米为基数,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升1角,三大巨头合计就会增加40亿元的收益。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城市燃气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元至150元,化肥生产用天然气提高50元至100元。面对40亿元的利润,垄断巨头们自然有动力促进价格改革。
    
     发改委决定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提出坚持市场取向,将天然气出厂价格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并存,统一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这样的改革方向无可非议,但人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久被诟病的老问题:在三巨头的垄断格局下,天然气价格并不能真正由市场决定。最终的结果必然如一些学者所言:所谓的市场化价格,是垄断集团得利,而由公众埋单。民意对资源价格改革的不满症结也正在此。
    
     这是改革的悖论。从发改委的角度,其论证改革的出发点只能从全局出发,而由改革导致的利益分配以及成本承担等问题,却不是其一家能够左右的。发改委的要求中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定程序,考虑天然气购进成本增加情况,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的补贴工作。补贴困难人群固然重要,反映出主持改革的部门谨慎推进的良苦用心,但这些措施,无法从根本上消弭成本承担的不公平。
    
     能源巨头的垄断与发改委的改革本是两个范畴的问题,它们是因为天然气的涨价,以及之后将继续进行的其他资源价格改革而联系在一起的。当改革的正义性因为巨头们的垄断而被消解弱化时,破除能源巨头的垄断,显得更为迫切而必要。这不仅关系到中国资源价格这一轮宏阔而艰难的改革,在另一个层面上,也关系到民营企业实质性进入垄断领域的问题———这同样是艰难的,也是必须的。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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