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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十起涉税大案回放


     编者按:
    
     2005年以来,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为代表的涉税犯罪继续呈现高发态势,并出现了新的作案手法和特点。公安机关涉税犯罪侦查部门在税务部门配合下,以加强大要案件的查处为重点,督促和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税侦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涉税犯罪持续高发的猖獗势头,成功侦破了一批涉税犯罪大要案。2005年十起涉税大案的侦破,充分反映了当前涉税犯罪的严重性及公安机关为维护税收秩序所进行的不懈努力。
    
     一、长沙“1·13”制售假发票案
    
     2005年1月13日,长沙市公安局根据地税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对胡守罗等人涉嫌制售假发票案立案侦查。1月29日先后将犯罪嫌疑人胡再辉、杨志雄抓获。根据杨的供述,专案组民警经秘密侦查,发现长沙有一个销售假发票的网络,这个网络的核心犯罪分子叫朱希德,被同行戏称为假发票和假完税凭证的“地下税务局局长”。其所贩卖的假发票均来自广州的一个地下印刷厂,江西上饶人颜美花是其“上线”。为了彻底捣毁这个制造、贩卖假发票犯罪网络,在公安部的协调下,湖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成立了由40多人组成的“1·13”警税联合专案组,采取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内查外调、侦控定位等侦查措施,辗转广东、江西、湖北等省及湖南省娄底、常德、益阳等地开展工作,行程数万公里,先后抓获朱希德等31名犯罪嫌疑人,在广州市太和镇大源村捣毁制造假发票窝点1个,缴获制假印刷设备11台、各类假发票490513份、印章37枚,追回赃款49.6万元,票面金额高达3411.7亿元。假发票涉及20多个票种、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该案仍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专案组已组成若干个小组,正在全面开展追逃、取证、审讯工作。
    
    
     二、“深网”专案
    
     2004年以来,湖南、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相继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大肆向企业、个人散布倒卖假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2005年初,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会同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对深圳市部分企业涉嫌利用互联网兜售、虚开发票的犯罪线索进行了深入查证。2005年3月2日,两局联合派员前往广东对有关线索进行专案部署,并命名为“深网专案”。广东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的部署迅速成立了有经侦、网监等多部门参加的专案协调小组,深圳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常务副局长牵头的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工作。经过近半年的艰苦侦控和排查,案件水落石出。5月26日,专案组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直接指挥下展开集中抓捕行动,一举捣毁11个开票窝点,5个受票窝点,现场抓获27名犯罪嫌疑人,查扣大量证据材料,包括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兜售、虚开发票的直接证据。
    
     三、北京陈永寿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犯罪嫌疑人陈永寿等人自2003年3月以来,分别伙同陈春仙、项先兵、陈高富等人,以注册或收购旧公司为手段,先后在北京市大兴、门头沟、平谷、宣武等区县操控北京鑫都联、金启航、盛世之鹰、燕山习燕等16家公司,以虚假“海关代缴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进项,从北京上述公司所在税务机关领购万元版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1300余份,虚开给广东、浙江、上海、黑龙江、辽宁等20余个省市的300余家公司,涉案金额价税合计人民币1.3亿余元,给国家造成直接税收损失达2000余万元。2005年4月8日,根据犯罪嫌疑人陈永寿等人的供述和指认,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冉令喜、汪洋、陈光、李贺霞等人抓获,收缴用于打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脑8台、打票机3台、税控ic卡一张及接收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张。查实,犯罪嫌疑人冉景祥伙同陆梅,自2002年12月以来,操纵北京宝迪康、盛泰拓丰、鑫盛世源、中首原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00余张,价税合计3亿元。经过北京市宣武公安分局经侦部门的不懈努力,现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四、山东临沂华鲁纺织有限公司涉嫌骗税案
    
     2005年3月16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移交线索,抽调二十余名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对华鲁纺织有限公司骗税案立案侦查。经查,该公司是一个无生产工人、无劳动对象、无劳动资料、无生产能力的“皮包”公司,2003年6月至2004年10月间,临沂华鲁纺织有限公司在不见货源、不见外商、不见生产厂家的情况下,将空白的核销单及箱单发票邮寄给深圳的犯罪嫌疑人刘蒋干、刘永豪等人,由他们以自找资源、自找发票、自己组织报关、自带外汇汇单的方式组织出口。这伙犯罪嫌疑人通过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外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人民币2349.57万元。专案组办案民警经过深入开展侦查工作,攻坚克难,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追缴赃款110余万元。
    
    
    
    
    
    
    
     五、江西王伯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王伯军家族犯罪集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抵扣税款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金额合计12.54亿元,是江西省历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金额最大的案件。2005年1月7日,江西省公安厅根据省国税局移送的材料对该案立案侦查,公安部和国税总局都对案件予以督办。经过缜密侦查,1月28日,办案民警在深圳将案发后出逃的犯罪嫌疑人王伯军等5人抓获,并迅速对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办公场所等地进行仔细搜查,对其在20余个金融机构的180多个涉案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成功冻结、查扣犯罪嫌疑人银行存款、房产、汽车总共价值人民币1600万元。目前,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起诉。
    
     六、河南濮阳“7·0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4年7月2日,河南省濮阳市国税局在打击虚开、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中,发现多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涉及全国20省40多个地区的3071份发票,涉嫌虚开金额4.21亿元,税额6000万元。濮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7·02”专案组,经对该案近一个星期的侦查,将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濮阳市民贸物资中心磨料磨具厂负责人杨献友等人抓获。经审讯,杨交代为牟取暴利,短短几个月就为他人开出了几千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交代了购买发票的犯罪嫌疑人于学。专案组人员顺藤摸瓜,先在安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于学,又根据于学交代在云南抓获了另一重要犯罪嫌疑人李顺喜。在公安部和国税总局联合督办下,专案组领导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抽调精干人员进行秘密调查,加强情报搜集,乘胜追击。近日,“7·0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已全案告破,共破获串案12起,其中10起案件已经移送起诉,抓获的22名犯罪嫌疑人已经移送起诉18人,追缴税款4000余万元。
    
     七、江苏通州“4·2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4年4月28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通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发现,通州市金属材料公司和通州市泰隆经贸有限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即开展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李建新、季萍相互勾结,在无经营资金、无经营场地、无经营人员的情况下,自2000年1月至2004年4月采用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通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等名义为钢材个体经营户邵云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728份,价税合计7亿余元。
    
     公安机关经过6个多月的侦查,涉案的19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抓获,在侦办此案的过程中,还破获了一批涉税案件,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7000万余元。
    
     八、新疆海达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5年2月下旬,新疆塔城地区国税局对海达公司“四小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有伪造运输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涉案金额巨大,遂移送塔城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新疆塔城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对该案立案侦查发现,2001年至2005年2月期间,海达公司以支付高额费用的手段从外贸和其他企业购买增值税进项发票并大肆为上海、浙江等地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48份,虚开金额价税合计为1.44亿元,其中应缴税额为1615万元,涉及区内外企业53家。此外,“鑫达公司”、“鑫达铝业公司”、明春铝制品厂均与海达公司为同一地址、同一会计、同一出纳,大肆进行洗票活动,虚增业绩,骗抵税款。目前,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中张海兵、张春明被逮捕,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九、上海“1·01”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5年1月1日,上海普陀公安分局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移送,对上海昆明贵金属联合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该案涉嫌犯罪数额巨大,公安部经侦局、国税总局稽查局将该案列入联合督办案件。由于税务机关已对该案先行调查近半年,因此,涉案嫌犯纷纷隐匿,有的甚至逃往国外。对此,专案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因人而异制订抓捕方案、多方收集犯罪证据。经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终于使全案水落石出。经查,2002年1月至2004年10月上海昆明贵金属联合公司法人代表周育玮、业务经理倪博闻和业务员忻良敏等人在无实际货物销售和应税劳务的情况下,先后为他人虚开、代开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816份,价税合计人民币6.7亿余元,抵扣税额9754万余元。为掩盖上述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倪博闻和忻良敏采用让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关联单位上海振光废旧物资经营部虚构收购事实2.4亿元等方式骗取抵扣税款8873.4万余元人民币。该案形成诉讼案卷98册,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8名已被移送起诉,追回涉税款2000余万元。
    
     十、内蒙古“3·15”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5年3月15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根据市国税稽查局的协查情况,对内蒙古汇博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进行立案侦查。4月25日,公安部经侦局听取内蒙古经侦总队和呼和浩特市经侦支队就此案的汇报后,会同国税总局稽查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此案的全国协查工作。经侦查发现,此案共涉及汇博公司、内蒙古振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呼和浩特杭平勇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3家公司。2004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陈美勤、项义忠与徐高洪共同出资,通过呼和浩特市罕赛区国税局的税源责任人曹永和购买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汇博公司,租用无业人员姜华任法人代表,通过贿赂税务干部的手段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810份,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61份,虚开金额6163万元,税额808万元,并利用虚开海关完税凭证和运输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款790万元,共从中获利170万元。犯罪嫌疑人尤祥聪2004年注册成立杭平公司,通过罕赛区国税局的税源责任人温彤领构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对外虚开20份,虚开金额210万元,税额24万元。3家公司共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55份,虚开金额1.74亿元,税额2200余万元,虚开进项海关完税凭证和运输发票金额1.7亿元,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300余万元。目前,该案8名犯罪嫌疑人已有5名被抓获,有4人已被移送起诉,另有2名税务机关内部人员被检察机关查处。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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