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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金如命的洛克菲勒

  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 (1839-1937), 是有史以来第一位亿万富翁、美国最著名的企业王朝的创建人。在他漫长的一生中,人们对他毁誉参半。他极为沉默寡言、神秘莫测,一生都在各种不同角色和层层神话的掩饰下度过。
 
  1839年7月8日,约翰·洛克菲勒出生于纽约州哈得逊河畔的一个名叫杨佳的小镇。他作为长子,他从父亲那里学会了讲求实际的经商之道,又从母亲那里学到了节俭守信、一丝不苟的长处。

  约翰·洛克菲勒中学毕业后,在一家经营谷物的商行当上了会计办事员。三年后,年仅19岁的洛克菲勒以10%的年息向父亲借款1000美元,加上自己积蓄的800美元,与克拉克合股创办了一家经营谷物和肉类的公司。这是洛克菲勒生平所办第一家公司。

  克拉克描述说:“他有条不紊到极点,如果有一分钱该给我们,他必取来。如果少给客户一分钱,他也要客户拿走。”

  拍回自己的公司

  这时候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已经发现了石油,然而洛克菲勒却建议不要在原油生产上投资。果然,此后不久由于疯狂地钻油,导致每桶原油从当初的20美元暴跌到只有10美分。钻油先锋们一个个败下阵来。

  3年后,原油价格一再暴跌之时,洛克菲勒却认为投资石油的时候到了。他与克拉克共同投资4000美元,与一个在炼油厂工作的英国人安德鲁斯合伙成立了安德鲁斯一克拉克公司。公司迅速发展,但当洛克菲勒决定放手大干时,他与克拉克却发生了严重分歧,不得不分道扬镳。

  公司散伙,大家同意把公司拍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洛克菲勒和克拉克两人参加竞买。拍卖底价是500元,拍价很快涨到5万元——这已经超过了洛克菲勒所预想的价值。当价格一路飙升至7.2万元时,两人对公司能否创造这么多的价值都相当怀疑,但洛克菲勒毫不迟疑地报出7.25万元,赢得了公司的所有权。当时的洛克菲勒只有26岁。他后来回忆说:“这是我平生所作的最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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