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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员工行为操守准则

  本准则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II、附 件

(一)XX公司天条
XX公司天条是每个员工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的底线,违背天条您将受到包括辞退在内的处罚。

1.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2.  不收受红包;
3.  不从事第二职业;
4.  工薪保密。
5.  不泄露公司机密

(二)确认回执与年度签署表

(请填妥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致:XX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兹收到XX集团有限公司〈XX公司员工职业操守准则〉一册,本人已详细阅读手册的内容并愿意遵守有关规定。

 所在部门:
                                         员工姓名:
 亲笔签名:
 签名日期:

(三) 利益冲突类型和填表指南

第一类:绝对禁止的利益冲突:
 
1.  未经公司批准的兼职;但从事无报酬的学术团体或社会公益工作除外。
2.  未经公司批准帮助XX公司的竞争对手,包括为其提供信息和劳务。鉴于XX公司的竞争对手可能随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变化,因此您在从事可能卷入与XX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前,应事先征询人力资源部的意见。
3.  未经公司批准担任XX公司的供应商、销售代理或他们的业务代表,或向他们提供有关XX公司业务的建议或服务并接受报酬。
4.  从合资、入股、分红或购买股票方式(包括经他人之手间接投资),从下列机构获取资本收益:
1)与XX公司竞争、购买XX公司产品或分销XX公司产品的机构;
2)向XX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且您本人对此类采购决策具有影响力的机构;
3)是XX公司合资方或其他商业伙伴的机构。
       以下情况属于例外:您的投资额度很小或者您是通过您不能影响投资决策的方式间接投资。(例如:您持有的股票不超过上市股票对外流通总额的1%,或您是通过股票基金间接持有上述机构的股票)。
5.  以经纪人、中间人或裁决人的身份代表第三方与XX公司进行业务活动。
6.  利用内幕消息。身为XX公司员工,您可能会知悉有关XX公司或其他公司尚未公开的消息。如果您利用内幕消息谋取自身的利益,将是严重违反本《操守准则》的利益冲突行为。常见的内幕消息包括:
1)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2)机密的商业计划;
3)拟实施的收购、投资或转让;
4)计划中的新产品。

第二类:需要申报并应谨慎考虑的利益冲突:

1.  与家人和亲属的商业关系。您的家人或亲属可以为XX公司工作或与XX公司有商业联系,但应遵循下列限制:
1)您应回避和避免影响关于他们的雇佣、升职、福利、工作分配或评价等活动;
2)您应及时汇报可能影响他们所在机构的、同时是在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
3)您应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您的家人或亲属;
4)在个别情况下,您和亲人其中一人必须改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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