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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管理

    货物运输在企业的分销系统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是保证企业商品销售畅通的关键环节,是企业的一项竞争优势。在物流外包已经成为趋势的今天,企业应制订科学合理、严谨高效的商品运输管理体系,在总部设立专门的物流管理部来负责理顺发货程序,对各承运商进行统一的管理,明确各方责权利,减少中间环节纠纷与磨擦,保证货物准确、及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提高运输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确保仓库利用率,决胜市场,以实现企业渠道分销的贡献和利润最大化。在商品运输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应该是发货衔接管理、公路和铁路发运管理,对承运车队的具体管理在这环节中会得到明显体现,下面我们就来一一论述。

     发货衔接管理

     一. 要货计划

     企业根据当地商家销售需求,并结合物流管理部提供的《汽车装载量、铁路运输车皮装载量参考表》做好发货计划单。分公司负责制订中转仓库存结构和要货计划,对于超过规定仓容的租仓费应由分公司自行负担,中转仓产品库龄超过三个月,则视程度严重情况,交总部销售部处理。在发货计划单上分公司应注明商业单位全名,字迹清楚,并注明收货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发运方式,如火车运输则需加上邮政编码、到站名。

     如是新建立的商业网点,第一次从工厂发货则需将该网点收货确认章连同发货计划单一起寄给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没有收货确认章的并要从工厂发货的网点需迅速补上并寄给物流管理部。如是异地发货,则需附带发货委托书。

     分公司要将汽运和火车运输到达分公司所在省会城市时间表告知商业单位,并请商业单位及时作好订单计划,以免影响商场销售。

     二. 平衡计划

     根据各地市场需求情况,总部物流管理部有权对成品仓及各地中转仓的产品进行计划调配。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根据发货原则和中转仓库存状态,严格审查商业订单和中转仓要货计划,并根据分公司发货职责审查计划单,以保证计划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减少发货计划调整的频次。对未按配车要求做计划,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有权不接受该订单的处理服务,并将该信息反馈给分公司,要求分公司配好货才将订单计划传给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

     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要根据物流管理部反馈的《各省(市)发货计划跟踪表》及时反馈到分公司,并将无法配车而走剩下的货物处理办法及时反馈到物流管理部。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不能将未有实物库存的订单传递到物流管理部,并要及时将工厂的库存情况反馈到分公司,让分公司掌握库存情况。

     三. 安排计划

     根据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的订单要求及时、准确、安全地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并负责公司成品仓库和中转仓的货物保管,做到帐、物、卡相符,但不负责仓库发货计划的控制。

     物流管理部根据各省(市)汽车、火车发货实际情况制订好《汽车装载量、铁路运输车皮装载量参考表》,并提供给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如有变化要及时反馈到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物流管理部在接到传递的计划后要进行审单,如发现计划单未按要求制作,有权拒收。物流管理部在接到传递的计划后要进行审单,如发现计划单未按要求制作,有权拒收。

     为了保证销售计划的严肃性,杜绝“先斩后奏”随意装车,如遇到实际装车与计划数量存在偏差时,在规定的多装少装范围内,物流管理部有权决定装车与否;如超出范围的,必须由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确认后方能装车。车队按公司下达计划要求的数量、型号派车,保证派车的严肃性。

     对运输时间的明确,必须确保接到订单的24小时內完成订单处理及发货手续。承运车队在收到派车信息应及时组织车辆发货,原则上在收到计划信息的第二天内派车发货完毕,如超出下达计划24小时未能派车组织发货,发运员要将此信息及时反馈到有关领导并解释未能发货的原因,由领导及时作出处理意见。铁运订单采用“先开单后发货”, 再凭实发数开具发票; 汽运订单采用“先发货后开单”。每天上午物流管理部必须及时把前一天《各省(市)发货计划跟踪表》反馈给仓储管理组及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计划员

     四.调货管理

     1.要货计划

     根据销售需求,并结合运输管理科提供的《汽车装载量及铁路运输车皮装载量参考表》,做好要货计划.根据分公司要货计划,填写调货通知单。

     2.安排计划

     运输管理科在接到调货通知单后要进行审单,并向调出分公司查询有关该批调出货物的有关资料(包括数量、颜色、质量、外包装等)是否符合调货通知单的要求。对运输时间的明确:必须确保接到调货通知单的24小时内排车并将相关资料传真到分公司(包括委托书、承运车号、司机名称、身份证号码)。

     3. 装车发运

     承运车队必须在运输管理科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装车.承运车队应承担监控责任,对于不符合调货通知单上要求的可以拒绝装车运输,并将装车信息反馈到运输科。

     4. 开单

     分公司应在完成装车的当天, 将实际装车的型号及数量反馈给运输管理科发运员,发运员开出调拨出仓单.,跟踪、运输、质量管理。参照公路运输管理程序。

     5.运输价格管理

     根据每票调货的实际情况制订执行。

     汽车运输要求

     一.派车要求

     根据企业物流管理部的要车计划,承运车队须派专人与企业物流管理部工作人员签收发货计划单或以传真方式对发货计划单进行确认。承运车队自接到企业物流管理部发货计划单之时起,须在规定时间内派车到达企业物流管理部工厂指定仓库装载产品。每逾期时,企业物流管理部可做出相应处罚,扣罚作为企业物流管理部自行找车送货的运输补贴,不再退还承运车队。严重的扣罚全部未结运费,取消承运车队的承运代理权,并由承运车队承担所有违约责任;超过规定车未到位的,视作不派车处理。如是因企业物流管理部计划安排失误,造成承运车队不能按发货计划单及时装车,企业物流管理部应向承运车队赔偿。

     车辆性能必须良好,能适合企业物流管理部的产品运输,所有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达到国家的有关规定,所有车辆必须自带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二.仓库装车

     所有司机必须听从企业物流管理部有关人员指挥,在指定的装车点装车。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吸烟或其它有潜在威胁仓库安全的行为。承运车队装车前,企业物流管理部检查车辆所带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板片等保护材料的种类以及每种材料的数量是否齐全。对于准备不齐者,企业物流管理部有权拒绝安排装车,并视作承运车队没有派车,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运车队负完全责任。装车完毕,承运车队必须仔细清点所装的型号、数量与计划是否相符,及检查产品包装情况,并同企业物流管理部办理好一切发货手续。严禁在未经企业物流管理部同意情况下与其它货物混装,严禁车辆携带其它非企业承运物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承运车队负责。

     三.车辆装载运输

     承运车队必须根据国家关于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带齐车辆运输所需的一切手续及证明材料,运输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保证运输质量。对于运往承运范围内的产品必须在装车后按规定小时内到达,若延误属于不抗拒的非人为客观因素造成的,承运车队不担负责任;如属于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的,运输到达时间超期将按协议进行处理。累计出现类似情况达到三次,企业物流管理部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需予以承运车队补偿。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毁的,除承运车队能证明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况外,由承运车队承担企业物流管理部的所有损失。承运司机须按商业单位或中转仓要求进行送货。

     四。货物交付 承运车队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上注明的送货单位送货地点卸货,严禁中途卸货。产品运到目的地后, 承运车队必须强调司机监督对方卸货,杜绝野蛮装卸给产品带来的损害。司机必须同收货方仔细核对实收产品的型号、数量,认真清点货物,如发现货物数量、型号等不符或发生损毁的,双方应以书面说明,由司机和收货方代表签名。司机必须要求收货单位有关人员在《产品送货单》之 “回执”单和“结算”单上签名并加盖经商业单位与企业双方确认有效的收货专用章,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除不予结算运费外,承运车队还应承担企业物流管理部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承运车队对所运输的产品购买基本险,出现运输损坏,由承运车队在发生损坏时间48小时内按企业产品价值赔付。

     不论承运车队与委派司机之间存在什么关系,承运车队委派司机在承运企业物流管理部产品期间,对企业物流管理部造成的违约或损害,其责任均由承运车队承担。

     公路发运管理

     一. 确定承运商及运价

     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车队及运价。原则上由有实力、有经验的车队参加竞投。各车队根据各线路的现行运行价定出合适的运输价格,采用暗标的方式参加竞标。设立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标无效,所报运价最低的车队作为中标车队。中标车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所承运路线的保证金,签订运输合同,并开始承运企业货物。

     二.接单

     计划对单, 发运员接发货计划通知单后,核对该计划的收货单位名称、收货地址、电话、联系人是否填写清楚,如有不详,须马上更正。核对实物库存。对照发货计划单内容,核对须发放的产品的型号是否齐全、数量能否装满车(参照《汽车装载量、铁路运输车皮装载量参考表》)。如需两地以上卸货的,要先跟承运车队协调好。个别型号体积大,无法搭配,需单层运输或转由铁路运输的,须综合管理组审核,报上级领导签字确认方能执行。发货计划经核实确认无误后,应及时通知承运车队,组织车辆发货,原则上要求自接发货计划单之时起24小时内完成发运,否则将按照全同有关条款进行扣罚。

     三 、安排计划

     根据计划单填写发货证明单,在计划发放数栏填写型号、数量并签名盖章,第一联至第四联交承运车队经办人,由车队经办人填写装货车号、盖章(车队经办人必须是已交相片备案,并经物流管理部确认),再到成品仓办理提货手续,第五联给物流管理部指定带单人,交成品仓办理出货手续,仓管员接单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由承运车队经办人在产品送货单上填写根据发运员提供的收货单位名称、送货地址、电话、联系人,以及实发货型号、数量、发货日期、送货车号、司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盖章连同发货证明单第一联交发运员。发运员核对确认签名盖章,第一联自存,二至四联交承运车队。

     运输车队须按物流管理部的要车计划派专人与物流管理部工作人员签收发货计划单或以传真方式确认,如不按规定执行,作相应扣罚,累计达到三次,视作运输车队自动放弃合同规定的所有承运代理权,物流管理部有权取消其承运代理资格,并由运输车队承担所有违约责任。

     自接到物流管理部发货通知之时起,运输车队须在24小时内派车到工厂指定仓库装货。

     四. 车辆的要求

     车辆性能必须良好,能适合货物运输。所有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达到国家的有关规定。所有车辆必须自带蓬布、绳索及捆绑用保护材料。

     五. 装车

     所有司机必须听从物流管理部有关人员指挥,在指定的装车点装车。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吸烟或其它有潜在威胁仓库安全的不良因素。装车前,物流管理部检查车辆所带蓬布、绳索及捆绑用保护材料的种类以及每种材料的数量是否齐全。对于准备不齐者,物流管理部有权拒绝安排装车,并视作运输车队没有派车,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运输车队负完全责任。装车完毕,运输车队必须仔细清点所装的型号、数量与计划是否相符,并同物流管理部办理好一切手续,如果因物流管理部仓管员清点货物时疏忽大意造成货物型号不符或数量上有出入,责任由仓管员承担。

     六. 仓间车辆移动加固

     无论是已装满或未装满的车辆,运输车队必须按以下要求捆绑加固后方可启动汽车离开装货现场。已装一层、未装第二层的,货物顶部必须全部用编织胶带锁顶,车身尾部的货物必须用绳索(注意:不能是编织胶带)从后向前捆绑固定;已装第二层的,按以下方式加固:第二层顶部必须全部用编织胶带锁顶;车身长度在10米以下的,加固3道过岗绳;车身长度在10米以上的,加固5道过岗绳;车身尾部的货物(包括第一层和第二层)必须用绳索从后向前捆绑固定。捆绑绳索和货物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竹板片,严禁捆绑绳索直接束包装箱边角和利用包装带作受力点;

     一旦被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启动离开装货现场,扣罚运输车队保证金总额的50%。因捆绑不符要求造成货物跌落、碰撞或因翻车发生货物损坏的,还要追加处罚1。一旦被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启动离开装货现场,扣罚成品仓仓管员,如因此造成跌落、碰撞或翻车的,追加处罚。

     七. 发运前加固

     按下列要求捆绑、加固:从高往下捆绑,左右向中间捆绑,以防产品上下跳动和移位;从尾向前捆绑,以防产品上下跳动和移位;从尾向前捆绑,以防产品向后溢出;凡产品包装箱边角受绳索捆绑索勒时,必须垫有竹板片或其它垫板等保护物;必须在产品顶部盖有无洞、无裂的防雨蓬布,做到产品全遮盖。车辆前进方向的端面,防雨蓬布必须牢固、紧贴,以防雨水直接浸入货物;防雨蓬布四角和底边,必须固定在车厢板之上,捆绑结扣应牢固,不许露外松结。

     八.发运与跟踪

     必须根据国家关于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带齐车辆运输所需的一切手续及证明材料,运输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保证运输质量。

     货物发出后,发运员应及时整理好每日的“计划跟踪表”交仓储管理组及分公司相应机构或人员计划员,同时监控运行情况,如根据货物的预定到达期及时打电话到收货单位查询到货情况,如未能如期到达的,应承运车队查明原因,提出补救措施、处理办法,报上级领导。发运员应将“产品送货单”第一联交质量跟踪员,并协助发运员跟踪发运情况。监督承运车队的运输质量,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汽车运输协议,督促车队准时缴交产品送货单回执,交质量跟踪员(要求在货物发运后的20天内全部缴交完毕)。质量跟踪员必需根据每天返回的实发货记录,将信息输入电脑备案,经核实后,根据各承运车队的实际运作情况,做出月汇总表,对存在问题严重的车队,提出整改意见以及处理办法,连同月汇总表一起,交上级有关领导。

     九. 到达时间考核

     对于运往各省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按照《各省运输到达时间》的要求时间内到达。若延误属于不抗拒的非人为客观因素造成的, 运输车队不担负责任;如属于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的,累计出现以上情况达到三次, 物流管理部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需予以运输车队补偿。

     十. 运损货物的处理

     因运输原因出现损坏,按以下方式处理:由工厂发货到商业单位或中转仓而发生箱体损坏(不含包装损坏),商业单位应拒收,并在“产品送货单”回执联上注明损坏情况,由中转仓接收或由承运车队直接送回发运地;包装损坏的由收货单位与当地维修中心联系更换,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承运车队必须在收货单位签收货物之日起10天内将收货单位的货物损坏情况及证明材料送回物流管理部质量跟踪员。质量跟踪员收到损坏证明材料后,核实属保险公司赔付的,由保险公司的预付风险金先垫付给商业单位,属承运车队责任的由承运车队赔付。各中转仓接收的损坏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

     十一。事故处理

     运输事故发生后,发运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承运车队处理事故问题,要汇同保险公司以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采取一切有利挽救措施,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维护公司利益,同时协助搜集有关事故索赔所须的证明、材料,交质量跟踪员。质量跟踪员员收集索赔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事故损失清单,依照保险公司与企业司签订的货物运输保险细则、索赔条例,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要求每次出险要有明细记录,内容包括“出险日期、地点、原因、流向、车号、所属车队、损失程度”等,并且每月做出汇总表上交有关领导。物流管理部对运输车队所运输的货物(容声货物)购买基本险。发生交通事故后, 运输车队应在48小时内通知物流管理部。

     运输车队对承运货物保管责任及风险承担的时间范围:从物流管理部指定装车点装好车之时起至物流管理部指定收货单位收货并在送货凭证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时止。

     十二。货物交付

     运输车队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上注明的送货单位送货地点卸货,严禁中途卸货。如有发现,将取消乙方运输资格,一次性扣除运输车队交纳的所有保证金和未结运费,对运输车队处以按货物出厂价的5-10倍以内的金额进行处罚。

     货到目的地后, 运输车队必须强调司机监督对方卸货,杜绝野蛮装卸给产品带来的损害。司机必须同收货方仔细核对实收货物的型号、数量、认真清点货物。司机必须要求收货单位有关人员在“产品送货单”之”回执”单和”结算”单上签名并加盖公章,该仓管员签名及单位公章必须是经物流管理部确认有效的,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除不予结算运费外,运输车队还应承担我公司不能举证的风险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运费结算

     发货员必需认真审核承运商提供的的已盖有物流管理部确认的商业单位或中转仓的公章的“产品送货单”第三联及“运费结算联”并联同承运商开出的运输发票,填写运输结算清单、用款申请单、交运费核算员办理运费结算手续。运输车队须在货物发运后5天内开出运输发票交物流管理部核算员入帐

     十四。车队管理

     运输车队备案、证明及保证:车队必须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等方面的材料供物流管理部存查、车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对车队营业执照的真实性及车队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一切经济责任的保证、担保书。

     十五。运输管理

     运输车队必须强化司机注意交通安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运输车队必须负全部责任:整车被盗,货物全部丢失, 运输车队须在报案之日起10天内按被盗货物货值全额赔偿。

     运输途中出现货物丢失而又没有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由运输车队负全责;因发生交通事故引起货物丢失,但证明材料提供不足,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因捆绑不严货物受雨淋纸箱损坏造成的损失由运输车队负全责(雨淋纸箱不在保险范围之内)。在成品仓(含租用的外围成品仓)装载货物,未正式发运前, 运输车队已按要求捆绑而发生货物跌落、碰撞或因翻车发生货物损坏的由保险公司赔付。

     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有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材料时间不能过长。

     十六。质量管理

     抓好运输安全,确保货损率和箱损率保持底水平。物流管理部每月对运输车队上一个月的指标进行考核。

     运输车队代理承运的每一票货物,须在自发货日起20天内将“产品送货单”之“回执”联返回物流管理部。如承运车队在考核前未能按时将“产品送货单”之“回执”联返回物流管理部,则将未返回之“产品送货单”所承运的货物视作货物箱体和包装箱全部破损。

     连续二个月超过质量指标,将取消运输车队承运代理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队将因运输原因损坏的货物之包装箱用完好货物之包装箱调换(俗称“调包”),企图隐瞒货物损坏情况,一经查实,将对运输车队处以高额处罚。

     十七。保证金管理

     保证运输质量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运输车队须向物流管理部交纳保证金。合同期满公司按照国家一年定期利息连同本金一次性还给运输车队。运输车队在与物流管理部签订运输协议,规定时间内未能交齐保证金,视作运输车队自动放弃运输合同规定的所有运营权,物流管理部有权取消其承运代理资格,并由运输车队承担所有违约责任。运输合同所涉及到的物流管理部对运输车队的扣罚,都会在物流管理部给运输车队发出《扣罚通知单》之日从运输车队的保证金中自动扣除。保证金因扣罚减少,公司可无条件从结算运费中将不足金额转入保证金。

     运输价格管理根据运输合同中汽车运输价格表执行。

     铁路发运管理

     一. 计划对单

     发运员接发货计划通知单后,核对该计划的到站名、收货单位名称、收货地址、电话、联系人、邮政编码等是否填写清楚,如有不详,须马上更正。

     二.核对实库存

     对照发货计划单内容。核对须发放的产品的型号,是否齐全、数量能否装满车(参照《汽车装载量、铁路运输车皮装载量参考表》)。

     三.发运

     开具电脑调拔出仓单交车队并督促车队装车发货,在有车队车辆前提下,原则上要求自接计划时起24小时内完成发运(含短途汽车运输)。负责平衡每车皮发货量合理配装,要求每车皮使用容积至最高值,节约费用。将实发货记录交质量跟踪员录入

     四.装车

     负责认真填写每车皮的货物运单,要求填写前必须清楚收货人的单位名称、地址、到站、电话、邮编、联系人,确保安全准确。到车站检查、挑选、落实车皮,要求装货车皮必须车厢整洁,无水渍、油渍、异味、垃圾等,特别强调不能使用装过化学原料的车皮。如(乌烟、颜料)等,并监督整个装车过程和加固、遮盖蓬布是否完好等,填写铁路发运装车(箱)检查表,确保安全运输。

     铁路监察员是现场装车的指挥者,负责监督组织文明装卸,货物要按条型码的批次整齐、清楚地堆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坚决杜绝野蛮装卸。

     五.跟踪

     监控每车皮发运前后的装卸质量,及时处理分公司、商家投诉铁路发货等问题,并反馈信息给分公司和有关领导。填写每天实发货装车记录表,要求每天返回上一天的记录,交运输管理组汇总。

     六.事故处理

     处理一切因铁路运输造成的事故问题并搜集有关索赔证据资料,如铁路大票、事故照片等,交质量跟踪员。

     七.运费结算

     整理因铁路运输发生的费用单据并交综合管理组。经常与铁路部门联系沟通,掌握市场信息并整理上报综合管理组。

    (作者吴金河在品牌管理、市场规划、形象传播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曾服务过众多著名品牌,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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