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税务 - 乐山大佛与税收

乐山大佛与税收

 

  乐山大佛始建于唐玄宗开元初(公元713年),中间几经修凿,最后成像于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历时90年。用了很多人力和财力,值得一提的时,唐玄宗开元年间曾下诏拨出税款修造大佛,并且指定“专税专用”。

  最初倡议修大佛的,是一个叫海通的和尚,他为了修乐山大佛,靠施主捐赠,募化了许多钱财,号称“亿万金”。但大佛耗资巨大,“亿万金”也只搞了第一阶段的工程。这时海通去世了。随后虽有人陆续捐款,但只是杯水车薪,主要的续修工程费用,还是唐玄宗诏赐的“麻盐之税”麻盐之税是什么呢? 唐朝规定每丁(人)每年征缴税收“麻三斤”,麻税就是指这个。盐税就是朝廷对生产食盐的盐户征收的盐税。当然,不是用全国各地的“麻盐之税”来修佛,而是只用当时的嘉州即今天乐山一带的“麻盐之税”来修。圣旨下达后,这一政策历经玄宗、肃宗、代宗、德宗几代,延续时间有四五十年之久。

  唐王朝究竟拨了多少税款来修,已无从可考,但从海通筹集“亿万金”才完成第一阶段工程的情况来看,唐朝用在大佛上的财力肯定是十分巨大。历代皇帝用国家财力修建寺庙的不少,但指定用“税款专用”的很少见,这可谓我国赋税史上的一件趣事。

 



税务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税务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