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务资讯 - 深圳:社保两项基数本月起调整

深圳:社保两项基数本月起调整

记者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我市在本社会保险年度内,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从本月起进行调整。
    
     据了解,我市的本社会保险年度,是从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计算,而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深圳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本市2004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928元,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61元。
      
     因此,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将进行上调,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59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7983元,待遇补偿基数为2661元;而我市在职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59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7983元,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661元。
    
     同时,我市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补偿基数,则调整为2661元,而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为1597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为7983元。我市的工伤保险缴费,则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执行,即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劳务资讯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务资讯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