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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不是“懒汉险”

我原先居住的小区里,一直有一些成天穿着上海民间标志性睡衣睡裤晃来晃去的中年男女。听保安说,这些都是下岗在家没事的,一般性的工作不想做,自然,少干活多拿钱的事情也轮不到他们。奇怪的是,他们经常凑到一起打麻将,尺寸居然还不小。最蹊跷的一家,夫妻两人赋闲在家,养着一个上中学的儿子和一条肥硕的德国牧羊犬,日子看上去还挺滋润。据说是男主人兄弟姐妹众多,除了他其余的混得都不错,每月几个兄弟姐妹摊一摊,活得反而比没下岗时还舒服。
    
     我相信,上海的失业人员中,希望通过自身努力重新在生活中找到位置的人还是主流,但像上文中那些失去工作后宁愿在家门口晃荡,也不出去做事的也为数不少。1月5日,《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草案)》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发展非全日制就业、自由职业、非正规就业、劳务派遣等灵活就业形式,并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但《规定(草案)》同时明确,依法进行登记的失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的,即退出失业登记,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这个草案一旦审议通过,对一些“不思进取”的失业人员的触动不言而喻。失业险不是“懒汉险”,政府有责任和义务为公民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但前提是失业人员不能失去“就业冲动”。以上海之大,就业机会不说俯拾即是,自力更生亦非难事。有时候,勤快和懒惰,就是一个面子问题。上海人常常太在乎“上海人”的身份,所以,在上海滩一不小心就搞大了的,往往是毫无根基也毫无心理负担的外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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