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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让外来工享受同等社保待遇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当地职工同等待遇,福建省泉州市日前在全省率先推行了“五险合一,地税代征”,即将国有、三资、私营等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种保险费纳入地税代为征缴的范围。  
    
     去年9月2日,泉州市市长郑道溪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就社保工作进行调研时,明确要求市劳动保障、地税、财政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五险合一,地税代征”的实施方案。去年11月25日,泉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实行地税代征的通知》,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全市企业的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由地税机关代征,同时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险也纳入地税代征范围。这是继该市2001年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由地税代征后,社保领域险种再一次集中由地税代征。  
    
     实行“五险合一,地税代征”,特别是将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险纳入地税代征范围,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解除了后顾之忧,从而促进企业用工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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