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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医保年度标准公布 每年为参保职工减..

昨天,烟台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了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系数、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与去年相比,医保年度标准没有变化。
    
     具体标准为:个人帐户年龄系数为0.3300,缴费工资系数为0.0088、养老金系数为0.0234。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
     6600元;三级医院700元。未进行医院等级评定的定点医院,暂按二级医院标准执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8000元。
    
     从表面来看,这三项年度标准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但这却能给参保职工带来利好。
    
     ■解读一:起付标准越低,参保职工负担越少。
     起付标准是指参保职工患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开始支付的数额。例如一名参保职工在二级医院住院,其发生的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需先扣除600元,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比例报销。
    
     ■解读二:个人帐户系数不变意味参保职工个人帐户待遇的提高。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8+2”改为“7+2”:企业支付工资总额的7%,个人负担2%,企业缴费所减少的1%用于缴纳女工生育保险。正是由于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降低,个人帐户测算系数也应进行相应的调降。
    
     近年来,烟台还相继出台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增加统筹病种、增加47种基本医疗保险录药品等政策,降低参保职工的个人负担。据初步测算,上述措施每年能直接为参保职工减负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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