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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住房公积金 农民工日久期盼的福音

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这一近乎天方夜谭似的梦想不久就要在浙江成为现实了。据5月18日浙江在线转载《现代金报》报道,记者昨天从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该省正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住房公积金全覆盖。所谓的全覆盖,不仅指覆盖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也包括覆盖到在各企业打工的农民工。据浙江省房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要是这一善政在湖州的探索获得成功,很有可能向全省推广。
    
     湖州是从去年开始这项试验的,办法是:在政策上,农民工建立公积金帐户实行低门槛入,即单位和个人每月各缴存66元,正常缴存6个月后就能申请住房货款。按此额度缴存公积金的农民工,一个人贷20年期最多可贷6.3万元,每月只需还380多元,夫妻一对可以贷到12.6万元。去年1月到6月下旬,该市已有4800多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新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其中就包括了2000多名普通岗位的农民工。此项制度的推出理所当然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欢迎。
    
     笔者由衷希望此项善政能早日在浙江全省甚至全国推广,因为其意义实在非同寻常。
    
     其意义首先在于能改变农民工居无定所的状态。凭农民工低微的收入,要想在城市安家落户千难万难。即使那些在城市打工多年、小有积蓄的农民工,在失去贷款资格的情况下,面对房价高得离谱的城市商品房,也只能望楼兴叹。如果按照湖州的做法,农民工有了住房公积金帐户,夫妻一对可以贷到12.6万元,那么自己再贴一点,就能买到一间小套的二手房。笔者刚花16万元在绍兴买了一套43平米的二手房,一对在此租住了多年的重庆民工夫妇告诉我,房东几年前开价8万卖给他们,因为钱少就放弃了。此事说明,该项办法是可行的,也是急需的。
    
     其次是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差别,改变社会结构。我国的城乡差别不仅体现在受教育的权利差别、享受社会福利保障的差别及其他公共福利的差别,还体现在农民不能与城市居民那样享受住房贷款的权利。城市居民尚可以凭借住房公积金制度申请一笔低息贷款、按揭购房,而农民工则不能,即使他已经为这座城市工作了多年,已经实现了农民到工人的身份转变,也依然不能享受此种权利。所以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事实上加剧了城乡差别。让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看似让他们部分地享受到了城市居民的经济权利,事实不仅如此,要是他们在城市里有了自己的家,那么其他权利,诸如子女的受教育权及他们享受市民文化的权利等就能相继实现。
    
     再次是有利于农民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当前,浙江人正为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齐心协力,埋头苦干,但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即人口向城市集聚与二、三产业向城市集聚并不同步,前者慢,后者快,原因之一就是农民工没能在城里安家。就以我所居住的城市绍兴来说,这些年,绍兴的经济保持高速增长,这与加速二、三产业向城市集聚分不开,但由于绍兴原来的人口基数小,影响到了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故市委市政府提出建百万人口的大城市的口号。那么,靠什么来吸引外地人在绍兴安家,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呢?借鉴湖州的经验,让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就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福音好动听,让这样的福音来得更强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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