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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的哥”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今年9月份,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全市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在客运出租行业实现就业的“的哥的姐”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参加工伤保险的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如果在运营中造成职业伤害
     ,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按照本市工伤保险规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及时得到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补偿。
    
     目前,天津市公用客运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已经为客运出租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做了精心准备,设置了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随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咨询电话: 230165532301655223016551
    
     “的哥”该怎么缴工伤保险
    
     客运出租从业人员个人应当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为基数,初次缴费按照二类行业的缴费费率 1%一次性缴纳全年工伤保险费。今年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1484元,出租司机月缴费基数为 880元,实际月缴费额为 880元×1%=8.80元 /月,年缴费额为 8.80元×12个月 =105.60元。
    
     客运出租从业人员参保缴费后,一旦发生职业伤害,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按照本市工伤保险规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及时得到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补偿。由于客运出租从业人员属于个体营业,所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中不包括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津贴、营养补助等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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