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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工劳动权益基石渐实

  春节刚过,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体班子成员就来到市总工会进行调研,把劳动保障政策和服务送到职工群众的“娘家”。双方就宣传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大就业再就业帮扶力度,探索更多的岗位开发模式,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等方面进行了协商。
        近几年来,在工会的支持配合下,天津市劳动部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新增就业65.8万人。各级工会组织在协助劳动保障部门抓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基础上,还积极开办了245家连锁超市,组建11家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建立3家劳务派遣组织,创办110家再就业服务联社,吸纳安置4万人。两年来,天津陆续推出困难群体再就业长效帮扶机制、企业分流安置富余职工预控机制等八条措施,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国家职业展示中心等国家级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先后投入使用。
        充分保证社会保险的连续性,促进就业岗位的稳定性。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再就业与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鼓励领取失业保险和享受城镇低保的人员自谋职业,将失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一次性发放,并发给一定数额的自谋职业补助金,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户自主创业的能力。从2003年起,天津市投入3.8亿元,为在公益性岗位从业的“4050”人员,给予工资性补贴以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同时建立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退休职工大病统筹,当年就使25万人受益。
        天津市总和劳动部门为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共同推动劳动合同的签订。目前,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8%,比“九五”期末提高30个百分点;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率达到78%,就业稳定性进一步提高。
        适应劳动关系的市场变化,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联合开展检查推动活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截至2005年末,全市已有2750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涉及职工50万人。
        职工权益得到更好维护,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据介绍,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与市总工会密切合作,对全市工会系统给予了对口支持。截至目前,市再就业资金支持工会系统社会保险补贴、工资补贴、公益性公司开办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600余万元。
        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作出很大贡献,但一些用工单位却长期拖欠工资。2003年起,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与建委系统一起积极行动,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将拖欠的12.09亿元工资全部清理偿还,同时建立农民工工资“月预付、季结算”制度和预留账户制度,为25万农民工办理工资卡,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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