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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学历歧视政府应作表率

继四川省公务员招考打破学历限制之后,福建省厦门市又宣布在公务员招考中取消学历类别限制,不区分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具有自考、电大、夜大、函授等国家承认学历者都可以报考公务员(见1月5日《人民日报》)。这一做法值得赞赏。
    
     学历本来就是一个异常敏感的问题。大学与大专、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等简单称谓的背后,往往存在巨大的招聘“鸿沟”。但是,这些区别真的那么重要吗?正应了那句老话,文凭不等于水平,现实生活中空有一张文凭而没有水平的大有人在,而水平很高却常受文凭所约束的也不乏其人。去年,广东惠州市一名只受过函授教育的人,通过自学成才,在参加全国司法考试时,成为当地的“状元”;还有北大食堂自学成为英语奇才的“馒头神”,等等。这些例子充分说明,衡量一个人工作能力的强弱,学历并不是最重要的标准。放宽学历要求,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使更多的高水平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消除学历歧视,更有利于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国民综合素质的提高。这些年,人才市场“虚火”旺盛,各用人单位惟高学历是举,动不动就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甚至是“硕士、博士以上”;即使是极为普通的办事员、打字员岗位,也片面苛求高学历。这样一种人才“高消费”的不良风气,使人才市场形成了虚假的“供过于求”的紧张状况;大量学子也因此为拔高学历而长年奔波。大学本科已不招人待见了,于是就全员“考研”、考“mba”。一纸学历成为最高目标,至于从中学到多少真本领,反倒在其次了。
    
     从反面来说,近几年来,假文凭之风经久不衰,固然有多种因素,但因“学历歧视”而导致整个社会对“学历”的巨大需求,不能不说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扫除假文凭,严厉打击仅仅是治标,降低对“学历”不正常的社会需求才是治本。
    
     时下,技能型工人严重短缺,高等职业教育无人喝彩,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一大问题。广大家长和众多学子之所以对职业教育“不感冒”,用人单位对高学历的盲目崇拜和过分要求是个重要原因。要扭转人才“高消费”的不合理状况,亟须由政府作出表率,从招考公务员做起,消除学历歧视,放宽学历限制,才能产生带动效应,形成“不惟学历、不惟职称,不拘一格选人才”的良好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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