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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落实四大扶持政策确保就业

记者从全省就业季度调度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从困难群体困难地区就业扶持、创业带头人扶持培养、加强就业培训、鼓励劳务输出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省有关部门正加快进度将四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以确保全年实名制就业115万人目标的实现。
    
     刚刚出台的“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政策,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免费培训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实行社会保险援助政策。根据帮扶政策,对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在公益岗位就业或被企业招用,可享受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零就业家庭中达到劳动年龄但尚未就业的子女,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费由省、市财政共同负担;对吸纳“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企业,可在所得税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予以税前扣除;符合有关条件并已实现灵活就业的离岗失业人员中,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纳入养老和医疗保险保障体系。
    
     为加大力度扶持创业带头人,我省对培训机构培养创业带头人按高限标准计算培训补贴;凡推介项目被创业带头人采纳并付诸实施,财政将对创业项目推介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我省还取消了创业带头人的小额贷款的反担保手续;对创业带头人实行挂牌保护,各执法部门不得随意到创业带头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收费和摊派。
    
     我省整合培训资源,组织对接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结合离岗失业人员意愿,突出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在劳务输出方面,我省已制定了鼓励劳务输出的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区开通劳务输出人员维权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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