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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何陈久霖们坦然自杀的都是民营企业家

近来,先后读到山西运城鑫龙稀土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恩龙和陕西金花集团副董事长徐凯两位民营企业家自杀的消息。心头有一种特殊的沉重,几天来一直琢磨一个问题:为什么自杀的都是些民营企业家?
    
     从有关报道看,两位民营企业家自杀,都与企业经营有关,而且都与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有关。由于资金压力过大,无法面对巨额债务,对企业的责任又使他们无法推脱,最后选择了自杀。笔者从他们的自杀中看出的不是逃避,恰恰是负责。当然,其中更多的还是无奈,对形势的无奈,对政策变幻的无奈。
    
     然而,那些面对巨额亏损的国企老总,比如“中航油”的陈久霖呢?他在面对国有上市公司5.54亿美元巨亏局面、资不抵债时,是一种什么态度?是“纵有千千罪,我心坦然对。竭忠为大众,失误当自悔”。好潇洒!好心胸!但我不知他如何“坦然”?如何“自悔”?他知不知道其所作所为,不单使中国航油集团新加坡公司面临破产,更使中国所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面临信誉危机!不,他没有这种意识,因为他认为他没有错,只不过是偶然失误,只不过是运气不好。他为什么敢这样认为?为什么面对巨额损失时仍然可以坦然?我想只能有一个答案,因为他不同于赵恩龙、徐凯们,他不是民营企业家,他不需要为自己的经营失误而损失自己的财产,甚至也不需要为自己的经营失误承担什么实质性的责任。
    
     请看国资委计划年内出台的有关国有企业负责人的《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现代快报》1月19日)。该制度规定,对国有企业因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已设立董事会的企业追究董事会责任,尚未设立的要追究经理层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经济处罚,职务方面的变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很可能遭遇解聘。多么温柔的规定,多么有人情味的制度。更何况当陈久霖豪赌之时,连这样一个制度也还没有!
    
     我实在不明白,对于如此不负责任的经营者,有关部门为什么如此温情?我更不明白,对于像“中航油”的5.54亿美元亏损之类败坏国家财产、人民的财产的行为,就没有哪个责任人受到严惩呢?而我们对“国企败家子”们的监管又显得那样无力,陈久霖们当然可以坦然以对,不必像民营企业家那样走极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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