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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呼吁同工同酬

每周干78小时工资却比正式工低1500元
    
     黄进伟,男,28岁,河南许昌人,在北京某高校后勤部门打工。
    
     黄进伟是个临时工,比正式工(学校在编人员)工作时间长,工资却比正式工低得多。去年夏天,黄进伟与另两名正式工分别搭班,开主楼中央空调。正式工一天一轮,一天工作10小时,一周最多40小时;进伟几乎天天上班(有事请假),从早上6点干到晚上10点,一天至少工作13小时,每周至少工作78小时。黄进伟的工资每月900元,而正式工的工资为2400多元(由学校发的在1300元左右,由部门发的在1100元左右)。
    
     干同样的活,工资却相差1500元。有的正式工反而“安慰”他:“出去没准还不胜这儿呢,这儿工资稳定,活儿不重,又不拖欠工资。”
    
     靳克文代表(河南省漯河市市长):农民工有了技术,也未必能改变命运。因为在农民成为“技工”的路上还遗留着好多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比如,即使子女就学问题解决了,也因为户籍制度仍然起作用,他们的子女却无法在城里参加中考和高考。要提高农民工的待遇,不仅要加强农民工培训,更重要的是革除那些长期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用工方式。
    
     现有农民工用工方式不合理的症结在于:把农民工的劳动视为低工人一等的劳动,进而用人单位有法不依。20多年来,干部的工资从几十元涨到了数千元,而农民工的工资只增加了几十元或一两百元。农民工休息权经常受到侵害,医疗、养老得不到保障,干最苦最累的活儿,拿到的工资却仅能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这实际上是剥夺农民工创造的社会财富,也违背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分配原则。
    
     对农民工用工方式,急需国家主动进行全国性的执法监督,不能再“民不告官不究”了。工人所享有的宪法赋予的一切权利,“农民工”理应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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