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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为1600元个税改革彰显公平原则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1600元减除费用标准是适当的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说,确定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以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收支水平为基础,兼顾地区差异;二是将减除标准的确定与城镇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改革结合起来考虑,保证老百姓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三是借鉴国际经验,遵从税收一般原则。
        楼继伟说,草案提出将工薪费用减除标准确定为1500元,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第一,合理估计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测算:2004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024元,城镇职工年人均负担家庭消费支出为13718元,每月为1143元。从地区结构看,2004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城镇职工人均负担的家庭消费支出分别为1381元/月、929元/月和1012元/月。将减除标准确定为1500元,考虑了我国城镇居民总体生活水平,兼顾了东西部地区的差别,有利于减轻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并有适当的前瞻性。
        第二,使中低收入者受益。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始终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所得多者多缴税,所得少者少缴税。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500个城市、5.5万户的家计收入统计调查的有关数据,按照现行的每月800元减除标准,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约为60%;减除标准调整至每月1500元后,纳税比例将降至30%左右,纳税人数减少一半左右。此次减除标准调整的政策效应符合个人所得税立法宗旨,有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分配的积极作用。
        第三,统筹兼顾财政承受能力。据测算,将减除标准定为1500元/月将减少财政收入230多亿元。减除标准定得过高,造成财政减收过大,影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影响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财政资金来源。
        楼继伟说,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立法机关进行了充分酝酿,进一步广泛征求了意见,并召开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意见,认为这个减除标准是适当的,如能再适当提高一些,可以更好地解决实际负担较重的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费用减除不足问题,更有利于与基本生活费用增长的趋势相适应,使法定标准更有适当的前瞻性,有利于保持法律的稳定。这次修订最终将减除标准确定为1600元。按照这个减除标准,工薪阶层纳税面进一步降至26%左右,财政多减收50亿元左右。应该说,这个减除标准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是适当的。(本栏除署名者外均据新华社)
       
       可以减征的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500元的5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5000元的5
        2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
        5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起征点定了,个税改革还未画上句号
       
        本报记者刘津农
       
        今天,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由25年前的800元调整为现在的1600元,民众翘首以盼的个税起征点调高问题终于尘埃落定。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这是经过充分论证、吸纳民众意见、权衡方方面面利益之后确定的结果。
        立法“一锤定音”,讨论当止。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了。
        此次修订重点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调高起征点,以更好地解决工薪家庭因衣、食、住、行费用增加而出现的温饱问题;二是调整征收范围,规定高收入、多种收入、无固定单位者主动申报,自缴个税。
        去年我国个税收入将近1800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对于这个数字,现在,广大工薪阶层可以长舒一口气了。今天,记者就在网上看到了“不该征收的不收了,该征收的要收了。很好!”这样的帖子。
        但仍有一些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答案。而这些问题也是人们所密切关心的。
        比如,该征收的个税就一定能收上来吗?
        从征收方法来看,现在个税主要由单位代扣代缴。但对一些人的租金、提成以及各种投资分红等收入,由于没有固定单位,加上当事人不申报,常常无法收取个税。
        从个人收入透明度来看,由于人们的收入已趋向多元化,除了工薪以外,还有兼职收入以及种种“灰色”收入,这部分收入基本上无法征税。
        而且,由于整个社会还没有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银行之间并不联网,存在着大量现金交易,对私营企业主、个体医生、演员等高收入群体的收入知之不详,如果无人举报,很难知道他们是否按规定缴了个税……
        修订案似乎还不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
        另外,现行“分类征收”还有可能导致这样的情况:工资收入3000元的要缴税,而综合收入4800元的却不用缴税。因为,工资收入1600元、稿酬收入1600元、劳务报酬1600元分属三类收入,单项收入均未进入征税范围。
        看来,“分类综合征收”才是将来的必然趋势。”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说。
        再有,现在虽然规定了纳税人要自行申报纳税,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手段,效果如何,尚待观察。
        好在个税改革不会从此打住。权威人士称,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已经确定了个人所得税改革要逐步推进的大原则。
        据此,“起征点的调整是这一框架下迈出的第一步。”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分析认为,“今后还会逐渐推出个税改革,推出顺序将本着‘先解决对百姓影响最大的问题,再解决百姓呼声最高的问题,然后解决最容易操作的问题,其次是解决改革震荡最小的问题’的原则。”
        无论怎样改,有了这一次的经验,许多人都相信:个税改革将越改越公平,越改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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