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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提高意识 遇到欠薪立即举报(二)

《条例》还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记者手记:健全法制杜绝欠薪
    
     为近4万名劳动者追发将近1亿元人民币血汗钱。面对这样的“成绩单”,记者没有丝毫的轻松和欣慰,相反,心里很沉,因为我们还没来得及品味追薪成功的喜悦时,欠薪投诉电话仍不绝于耳。
    
     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建筑市场实际上形成一个由业主、承包方、层层分包方、施工方等组成的复杂“欠薪链”,形成前清后欠、甚至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的“欠薪怪圈”。在社会诚信机制缺失、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风暴式”集中追讨并非长效机制。
    
     因此,如何追薪只是一种手段与方式的选择;如何有效地防止欠薪,才是维护工人权益的根本。
    
     现实问题是,《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位劳动监察部门的负责人介绍说,现在对欠薪行为的惩处,更多的是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而这些干预措施却很难找到法律条文的依托。
    
     法律专家说,目前欠薪属于劳动纠纷和民事诉讼的范畴,法律条文除判其支付欠薪外,无法作出其他的惩戒。不少老板正是钻了这个法律漏洞,有意或无意欠薪。而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无疑将为这些老板敲响警钟。
    
     要彻底打破“欠薪怪圈”,除了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外,还要健全工资支付监控机制。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信用体系的监控网络,对容易发生欠薪案件的企业和单位加强监控,企业发生过欠薪行为就会被“亮红灯”,严重欠薪的还会上“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一句话,从法律和体制上让欠薪者根本就不敢欠!这将促使“欠薪怪圈”的打破。
    
     追讨欠薪有章可循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工人的防范意识再强些,那么,2004年将追回更多的欠薪。因此,遇到欠薪情况,工人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解决欠薪问题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向劳动保障部门、工会或建委、110联合行动报警台投诉。
    
     目前广州市各个区都设了投诉热线电话,只要发现单位或
     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发工资,广大工人即可进行举报;此外,作为被欠薪人的亲属也应该主动举报欠薪行为。
    
     举报人举报时要提供如下信息:1、被投诉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2、举报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3、被拖欠工资的员工人数;4、被拖欠工资的月数、金额、被扣押金金额等。
    
     最后,该负责人还指出,工人如果遇到争议性欠薪,如口头合同或无用工合同的欠薪情况,那么,最好到各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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