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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提醒: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核不需任何..

高价帮你延长工龄?骗人!
    
     近日,有市民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称有人在收取巨额费用后,声称可以为一些不符合国家连续工龄政策的人员代办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结果材料送到劳动部门还是不能通过。为此,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郑重声明,符合政策的申请根本不需缴纳费用,市民切莫上当。
    
     根据1995年通过的《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实行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而根据原广东省社保局对《广东省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第十一条的解释,实施该《暂行规定》时已离开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固定职工,之前的工作时间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一些不符合连续工龄条件的个人为了能“延长”自己的缴费时间以牟取利益,便不惜采取请人开假证明等办法骗取养老金;个别机构和个人也声称可以“帮忙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广州市劳动局养老保险处处长陈敏昨表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是劳动保障部门的正常业务,原本市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后,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龄前3个月,只要原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规定,都可以按规定提出审核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个人或机构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会认定,如果采用虚假材料等方式妄图骗取养老保险金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87658995、8765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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