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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高危人群离工伤保险有多远

据卫生部近日透露,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个亿,职业病已成为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有两个职业病集中的重点人群:一是约1亿名在中小企业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的流动劳动者,二是1.36亿名在乡镇企业从事工业劳动的农村劳动力。在现阶段,这些人群既是我国的劳动力主体,也是职业卫生工作需要关注的重点人群……
    
     近20年来,随着加工制造业在我国蓬勃发展,加工制造业工人数量急剧攀升,其中不仅有城镇职工更有大量来自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但是由于工人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没有同步跟进,职业病危害正在一步步吞噬着这些劳动者的健康。一次又一次的职业病病人写真见诸报端,一次又一次的职业病病人与雇主的冲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职业病危害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大问题。
    
     在4月底结束的第10届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国际会议上,劳动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称,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将受职业病危害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对尘肺病等职业呼吸系统疾病的各类职业病患者提供治疗费用和生活保障。这对于职业病患者以及职业高危人群而言是一大幸事。
    
     不过,工伤保险制度在为这些人群提供福祉的同时,如何尽快将两亿职业高危人群纳入覆盖范围,更是对刚刚起步的工伤保险制度的巨大挑战。
    
     职业病危害触目惊心
    
     苯中毒、铅中毒、矽肺病,当花季少女由于工作走上不归路、当一家主力由于打工病入膏肓,职业病危害通过一个一个事实逐渐走入人们视野的时候,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社会伤害已经让人触目惊心。
    
     也许数字更令人信服。
    
     据统计,2004年,有重工业基地之称的辽宁省,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数5900多家。涉及职业病危害的行业有30多个,其中以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最为突出。长三角龙头城市上海,在一次例行检查中,查出了不为人所知的潜在职业病危害:长期在加油站工作和从事家庭装潢的工作者没有进入职业病危害的视线,而这些行业和相关企业恰恰存在很大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在职业病高发区的广东、福建等地,更是经常发生由于职业病病人申请救治无果而与老板对簿公堂的事情。
    
     在4月底结束的第10届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国际会议上,卫生部门通告了我国目前职业病危害以及职业病状况: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两亿。来自呼吸系统方面的危害更甚。在全国报告的各类职业病中,尘肺病占到80%,其他急慢性中毒约占20%。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累计报告尘肺病例58万多人,这个数字相当于世界其他国家尘肺病人的总和。其中已经有14万多人死亡,现有患者44万多。不过有人指出,由于现在厂矿企业劳动者的体检率低,报告不全,因此估计实际发病要比报告的例数多10倍,尘肺病实际发生的例数不少于100万人。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一些加工制造业正在由东南向中西部转移,职业病危害或者说职业病正在向这些地区转移。事实上,由于以往加工制造业的工人大多数来自中西部欠发达省份,职业病危害实际上从东南沿海转嫁到了中西部。随着劳动力流动,职业病危害也在流动,职业病人分布越来越广。
    
     职业病危害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影响劳动者健康状况以及导致其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重要因素。
    
     谁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职业病给伤病者以及家属造成的伤害难以用货币计量。这并非妖魔化职业病。当你看到一瓶瓶从矽肺病人肺中洗出的黑水,当你看到苯中毒病人牙龈不停地出血时,自然会明白职业病就像是潘多拉打开了她那应该诅咒的魔盒。
    
     江西老表小何是个油漆好手,在一家装潢公司打工,已经干了5年。工作的时候,他永远戴着口罩,和他的同事们在弥漫着油漆颗粒的空气中上下喷漆或者抛光。头发、眉毛、眼睫毛、胡子总是随着不同的油漆颜色变换着色彩。“我看上去很老吧?是不是觉得我有40多岁?”他开玩笑地问记者。“干我们这行时间长了,看上去能比实际年龄老10多岁,其实我才28岁!”事实上,小何还算幸运,目前并没有害上职业病。而有些已经被宣布患上职业病的人,就不会再有健康的生活了。在一次职业安全展览中,北戴河一家职业病防治医院的李大夫指着展览架子上几大瓶葡萄糖输液瓶的黑色液体告诉记者,“这是从矽肺病病人肺中洗出来的黑水!”李大夫说,很多职业病根本无法除根,一旦患上将一直陪伴患者的后半生。
    
     随着加工制造业诸如制鞋、箱包、工艺品、装潢等企业不断发展,很多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缺乏应有的重视。确切地说,不愿意关注利润之外的事情,一些行业的产业工人的健康问题受到严重的摧残。
    
     在福建省劳动保障厅会同卫生、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开展的综合治理中,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在事关从业人员职业安全的诸多环节中根本就漠不关心:有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私招滥雇员工,没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普遍存在未依法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写明;有的用人单位借口福建省政府取消对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变相给职工加班加点,延长职工接触毒物的工作时间,某些地区部分有毒有害企业甚至存在月加班时间超过正常上班时间的怪现象;部分中小企业存在违法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问题。这种情况,各地加工制造企业很多在上演着。当这些企业,为了获取最大利润,不惜以牺牲劳工的生命健康为代价,导致工人因为长期在不合规范的工作场所作业而患上职业病时,潘多拉打开了那个罪恶的盒子。职业病患者在呻吟!
    
     2002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这部法律的基础上,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这一目录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内卫生立法中最好的,立法质量很高,但执行方面却很不理想,业内人士对此有不少意见。”北京市卫生法学会秘书长张云林教授道出了职业病患者的心声。
    
     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太差,而一些有毒有害企业老板故意不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隔几年工人大换血,以规避可能出现的职业病赔偿,更让职业病危害雪上加霜。那么谁能提供给职业病患者的最后保障?
    
     工伤保险任重道远
    
     在我国,自从有职业病患者始,职业病人即可视为工伤人员,但这一点并不为更多的人知晓。当前年国务院颁布并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后,职业病患者即已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之内。在4月底结束的第10届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国际会议上,劳动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再一次解释,受职业病危害的人员已经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对尘肺病等职业呼吸系统疾病的各类职业病患者提供治疗费用和生活保障。
    
     从某种意义上讲,工伤保险为职业高危人群或者职业病患者提供了最后而又可靠的保障。
    
     社会基本保险遵循的原则是参保缴费然后享受相关待遇,通过这种方式化解风险。如果两亿职业高危人群所在的企业都能够参保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无疑将成为所有职业高危从业人群的福祉,尽管这个险种化解的是雇主的风险。因此,一个合理的推理是,职业高危企业能否依法参保缴费就成为整个问题的核心。
    
     但是工伤保险制度刚刚起步,如果从《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算起,到现在历时1年多,很多工作刚刚打开局面。据劳动保障部的统计结果,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700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4万人,全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29万人。另据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称:下一步,工伤保险将以推进高风险企业参保为重点,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完善配套政策,健全标准;理顺体制,健全机构,加强工伤保险基础工作;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做好工伤保险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
    
     一切才刚刚开始,想要短时间内让这些职业高危人群享受保障,情况并不容乐观。因此,工伤保险要能成为职业高危人群的强有力的保障,成为职业病患者的福祉,不管是工伤保险制度还是工伤保险从业人员都将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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