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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社保”岂能当年终奖劳动部门:社保不是奖励是..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不少单位却将之作为“奖励”,“奖”给表现好的员工。近日,劳动部门指出,单位的这一做法属违法行为,员工可到监察部门投诉。
    
     社保成“年终奖”
    
     近日,陈先生欲签约一家企业,可谈判时却因为养老保险而“卡壳”了。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称,只要陈先生肯努力工作,各类待遇会非常优厚,包括“每年在各部门业绩排第一的员工,公司将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年终奖的一部分”。该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却对陈先生说:全部员工加入社保会负担很重,让业绩突出的员工加入社保,能激励其他员工努力工作。
    
     无独有偶,近日,记者在劳动力市场发现,仍有部分招聘单位将“办社保”作为员工奖励,不少单位还以“转正后可加入社保”来吸引求职者应聘。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社保作为奖励的单位,多集中在餐饮、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行业内参保现象并不普及,单位便借机将社保作为了奖励措施,“企业用社保来吸引求职者,本身就暴露出其不办社保的不合法行为,但不少求职者却被这一条件所打动,纷纷应聘这些单位”。
    
     劳动部门:社保有强制性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指出,社保属于强制性义务,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她提醒说,如用人单位不为职工投保,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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