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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豆花文盲老妪冒充退休警官连骗5人

61岁文盲老太许某,冒充漳州市公安局退休干部行骗数人,骗得人民币27680元。2005年5月24日,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被芗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人民币3000元,同时法院责令其将犯罪所得的赃款人民币悉数退还被害人高某、庄某、吴某、连某和杨某。
     经查,许某,女,61岁,文盲,平时以卖豆花和水果为业,1999年8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2年9月刑满释放。
    
     2004年8月至10月间,许某租住在漳州市区大同村顶路期间,与住漳州茶厂宿舍的高某常有来往,随后对高某谎称自己叫“许清丽”,是漳州市公安局退休干部,曾在政治部工作过,与漳州市公安局现任副局长“高志东”(实无此人)很熟,以此赢得高某的敬重和信任,后以“高志东”找了一个山东籍的女子要结婚需要用钱为由,向高某的骗取人民币6000元,后又称“高志东”扣了10部走私摩托车要便宜卖给高某,让高某以那6千元相抵。
    
     2004年10月间,许某同样以上述的身份,谎称跟她很熟的交警支队领导“小高”要结婚想借钱,骗取高某的亲戚庄某人民币3200元。
    
     之后,许某又谎称自己是组织部的离休干部,以通过省委统战部帮助高某的表姐夫平反落实政策为由,并慌称事情已办妥,能落实到五套房子和三间店面,从而骗走高某表姐吴某人民币7000元。
    
     而后,许某又对高某的儿子杨某施骗称,落实政策的房子我能想办法弄一套给你,但你每平方米需交100元,从而骗走杨某人民币9000元。
    
     同样的,许某也对连某骗称道,我能为你解决一套房子和店面,但房子每平方米需交100元,店面每平方米交240元,从而骗走连某人民币13300元。
    
     但许某迟迟没有兑现其承诺的一切,被害人便开始怀疑起来。高某的儿子杨某四处调查,查明公安局根本没有所谓的“高志东”副局长,也没有“许清丽”这个人。
    
     2004年12月26日高某将许某骗至家中,向其说明所调查的一切,指出她是在行骗。被揭穿的许某只好先退给高某、庄某人民币1000元和1500元。第二天,高某再次将许某叫至家中催其还钱,而此时的许某却一言不发,不断地用手机打电话,要别人拿钱来还,但打了很久就是没人拿钱来。无奈之下,高某只好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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