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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教师拉进公务员队伍

据报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日前建议,把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以国家财政保障教师待遇,从而稳定各地尤其是落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师资队伍。
    
     莫纪宏认为,受教育权是以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为前提的一种社会权利。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教师是代表国家向接受义务教育的公民履行政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代表政府办事,因此应当纳入公务员队伍。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尤其是落后地区教师的福利,稳定这个队伍。
    
     笔者认为,这只是一家之言,其科学性有待考证和推敲。
    
     如果说代表政府办事,就要纳入公务员行列,那么,我们的事业单位都是为完成社会公务事业在做工作,是代替政府在完成职能,依此类推,是不是都应纳入公务员队伍?
    
     我们的执政理念是创造一个大社会、小政府的格局,政府职能在转换,公务员队伍是要减少,而不是扩大。如果要把数量庞大的教师队伍纳入公务员行列,公务员这个队伍将在短时间内快速膨胀。
    
     还有,如果把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将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如高中教师是否纳入,大学教师是否纳入……而此前,早有媒体报道,要把教师身份终身制打破,换句话说,就是要打破教师的铁饭碗。
    
     莫纪宏之所以呼吁把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主要是为了保障教师的经济利益。事实上,目前对教师的管理,也是比照公务员管理,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在许多地区是同公务员一致的,经费是比较有保障的。在这方面,地方政府做了许多工作,如要求把教师的工资直达个人账户;有的地方政府编制的部门预算中,教育部门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没有两样;有的地方教育经费吃“低保”,如去年12月26日,湖北省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透露,湖北省2005年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最低经费保障制度。
    
     当然,落后地区对教师工资的拖欠也是有目共睹的。但要解决这一问题,也应立足教育领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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