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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外来工办医保将强制参保,最后期限4月26日

用人单位必须为外来工参加医保,逾期不办将强制参保!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出催办通知,要求个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企业必须为包括外来工在内的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对于在4月26日后仍逾期不办理者,将依法采取强制参保措施。
     去年12月1日开始,广州开始正式实施《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户以及有单位的外来工等可参加住院保险,只需每月缴纳108.4元,就可享受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致的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一年最高可以报销27万多元。至此,广州基本实现了户籍劳动年龄人口的医保“全覆盖”。
     然而,目前已参保人数与符合条件参保人数仍有较大差距。广州市医保中心提供的最新数字显示,截至昨天,已有6.5万多人参保。而据劳动部门此前的预计,广州全市约有35万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110万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工。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发出的通知称,根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包括暂未纳入市级统筹的区、县级市,即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除外)、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所有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中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在职与退休人员均应参加广州市的医疗保险。尚未办理参加医疗保险手续的单位,务必在4月26日前前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依法采取强制参保措施。
     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还提醒,如果不依法为相关员工参保,企业及个体经济业主要按规定承担相关员工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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