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务资讯 - 福建省出台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核新法

福建省出台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核新法

据悉,《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11月底出台,并从即日起试行。该办法是我省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政策之一。办法一方面赋予事业单位更多的考核自主权,另一方面注重在考核过程中维护职工的权益。考核谁?聘用制事业单位人员
     据了解,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聘用制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适用本办法,具体对象为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及生产工人。未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人、财、物仍依托主管机关统一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什么?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据了解,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事业单位可具体细化制定“德、能、勤、绩”考核的不同档次的标准内容。
     其中,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含廉政要求)和职业道德两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岗位业务水平及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有何要求?优秀比例不得超20%
     据介绍,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的结果均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最终考核结果中,被评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优秀: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全面履行聘用合同,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业绩显著。
     合格: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较好履行聘用合同,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成效明显。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完成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一般,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成效一般。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怎么考核?严格遵循程序结果必须公示
     据了解,单位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应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考核应遵循以下程序:被考核人进行阶段性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被考核人的直接领导在参考评议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聘用工作组织对被考核人的直接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聘用单位负责人根据聘用工作组织提出的考核意见,经全面综合平衡后,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员的最终考核等次。最后,公示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将存入本人档案。
     平时考核由被考核人对自己的出勤情况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定期记实,直接领导负责核查。不服咋办?复核直至申诉
     若被考核人员对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本单位聘用工作组织申请复核,聘用工作组织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聘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服,被考核人可在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有何影响?事关工资职称和饭碗
     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应依照合同约定,与单位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紧密挂钩。平时考核结果可作为平时奖励性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晋级、晋职、调资、奖惩和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考核等次不同的人员,对其的处理办法也不同,具体如下:
     在一个聘期内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或晋升行政、专业技术职务及工人技术等级。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依照国家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各项奖金,具有续聘和晋升职务的资格。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晋升工资,但不发年终奖金,不能作为各种评先选优的推荐对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将取消年终奖金,给予批评教育,并安排接受相应的培训,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暂缓一年晋升职务;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制人员可予以解聘。
     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事项办理。聘用人员因考核结果的使用与聘用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可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仲裁。解惑考核办法新在哪里增加平时考核聘期考核学校可以按学年度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增加聘期考核。
     据了解,平时考核由各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只作记载,不确定等次。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末或翌年初进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聘期超过一年的,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若聘期在年度末结束,聘期考核可与聘用期满当年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聘期短于一年的,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
     此外,实行聘用制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可按学年度进行。特殊人群怎样考核
     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由其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正式聘用或延长试用期的依据;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当年按正常情况参加考核。
     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下半年退休的人员退休前先行予以考核;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因病、事假或落聘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单位公派学习、培训、借用一年以内的人员,仍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和工作的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借用单位提供;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当年无违法违纪的,原则上可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
     签订短期合同的人员没有完成规定的年均继续教育学时数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签订中长期合同的人员在继续教育实施周期内没有完成规定的学时数的,周期最后一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其他特殊情况人员根据其当年度实际参加工作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可参加年度考核;累计不足6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劳务资讯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务资讯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