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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查

对象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3年以上的在岗职工
    
     记者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日前向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下发《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的通知》,对市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3年以上的在岗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据介绍,凡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3年以上的在岗职工,均纳入本次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凡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检查范围、项目所需费用,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工伤保险基金的工伤预防费中,划拨经费给予用人单位部分资助。
    
     另据记者了解,在本次检查中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必须送职业病防治机构做早期治疗,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跟踪,经确认属病情相对稳定且具有康复价值的,应及时转送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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