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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设劳动法庭快审劳资案

针对目前职工打官司难的问题,广东可考虑合并劳动仲裁委,在基层法院设立劳动法庭,对劳工欠薪案件快结快举。25日,朱列玉等人大代表向省人大十届三次会议提交了该议案。
    
     现状:“一裁两审”职工等不起
    
     据朱列玉等代表介绍,随着近年劳动争议的增多,职工打官司难、效率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一旦提交法律途径解决,根据目前劳动案件“一裁两审”的审判程序,案件往往一拖就是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相对于用人单位,单个劳动者是弱势的,劳动者很难承受起一个案件一拖就几年,甚至无法执行的情况。
    
     代表分析说,目前我省劳动争议主要几点,首先是拖欠工人工资和工伤案件情况严重,难以迅速解决。近几年拖欠工人工资和工伤案件占其他劳动保障工作案件的70%~85%,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时,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往往无力支付医药费,致使工伤职工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工伤职工和家属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更有一些企业雇主则恶意逃避支付工资和工伤保险费用,损害职工权益。
    
     其次是劳动条件“一裁两审”,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迅速解决。按照我国目前的诉讼程序,劳动案件是“一裁两审”,比一般案件的“两审终审”还多一个仲裁程序,一些用人单位往往利用我国诉讼程序长的特点,拖着不给劳动者工资、经济赔偿金等。
    
     再次是劳动案件标的小,对劳动者而言诉讼成本高。劳动案件的诉讼请求往往是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相当于几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相对于其他经济案件,劳动案件标的小,但是对劳动者而言包括仲裁费、诉讼费以及消耗在法院完成诉讼程序的时间和花费的诉讼成本并不少。
    
     另外,执行难也是一个大问题。很多劳动案件结束后,用人单位往往赖账不给,而劳动者往往只能拿着胜诉的判决书无奈。
    
     建议:设专门法庭快审快结
    
     代表们建议指出,由省法院牵头,在基层成立劳动法庭,对于劳动者的工资请求先予执行,切实解决劳动者打官司难、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小而多,为避免裁审脱离、重复劳动、浪费资源耗费时间,建议合并劳动仲裁委员会成立劳动法庭。劳动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快速解决劳动案件。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先予执行,避免因效率影响公平。对于拒不执行劳动案件判决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给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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