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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成劳动争议由企业拒绝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引起

安徽商报5月29日讯 我省各级劳动争议部门,去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05件,其中涉及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占总数的两成。省劳动保障厅日前公布了2005年全省劳动争议处理情况,数据显示,劳动合同纠纷已成各类劳动争议的焦点,这些纠纷不少都是因企业拒绝与劳动者签合同而引起的。
    
     据了解,合同争议纠纷集中主要是用人单位造成的,职工权益因此频频受到损害,部分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书面合同;或虽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不依合同办事,随意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在解除合同后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既不办理续订手续,也不办理终止手续,导致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从而引起争议等。因为这些原因,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者低于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纠纷屡见不鲜。由于用人单位的过失,发生纠纷后,劳动者提出申诉大多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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