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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逐渐增多 脚踏两条船更要站得稳

一家杭州本地网站上,仅一天就有15家单位招聘兼职人员,有招土建的,有招财务的。
    
     就在去年,浙江省出台了《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损害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允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兼职并获取报酬。
    
     据浙江省人事厅工资处的一位干部介绍:“事业单位人才在外兼职已成普遍现象。据保守估计,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从事过或正在从事兼职工作。”
    
     兼职成了高管
      
     张小鹏是浙江大学2002级古代文学硕士。在为一家咨询机构做了两年多兼职后,她被邀请去负责该公司的一个新部门。
    
     说起这段经历,张小鹏笑称:“当时我还被公司拒绝过呢。”2002年本科毕业时,张小鹏看到该公司的招聘广告想试着做点临工。但单位一听她只是做兼职,当场就回绝了。因为“他们想要一个全职的”!
    
     没想到大约一周后,公司给张小鹏来电话:同意她做兼职。因为“不用付底薪与社保,计件算薪水,比较节省成本。”
    
     张小鹏最初的工作只是写点材料,每月有百元左右的交通费,其余工作按时间付费,晚上工作收入有50元,双休日则有每天100元的收入。但最初工作量很不稳定,有时候一个月去三四次,有时候一个月都没事情做。但在公司工作半年后,张小鹏就有了底薪。此后,公司又两次给小张加薪,现在她每个月收入都有3000余元。
    
     今年4月,张小鹏硕士就要毕业。公司提出来,小张如果愿意留在公司,就将负责一个新部门,成为公司高管。张小鹏说,这是个很有诱惑力的条件。因为这让她省却了不少毕业生与社会的磨合过程,不用再从底层做起,进入管理层后,将会有更多发展机会,更有利于个人日后的发展。
    
     “古代文学硕士的工作并不好找!”张小鹏说:“如果不是有这份兼职,我现在可能还在为工作发愁呢!”
    
     一人身兼三份职
    
     王南竹的正式工作是民航地勤,但她还有两个身份,一个是电台主持人,一个是婚礼主持。
    
     1996年,从浙广专毕业后,王南竹就开始做兼职了。为了能做上电台的主持人,王南竹可是从“勤杂工”做起,别人不愿做的脏活累活她都抢着做。后来终于争取到了负责播报双休日7点到8点的早新闻。为了这个兼职,王南竹每个双休日早上都得6点赶到电台。
    
     做兼职也出过差错。有一次,由于民航要加班,王南竹夜班上到了凌晨3点。结果一睡睡过了头。电台等她迟迟不来,只好临时找人顶替。“差点就开天窗了!”王南竹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后怕。从1996年到现在,尽管文艺台已经改版多次,但台里为了照顾她这位“兼职元老”,早新闻栏目还是保留了下来。电台做主持,一小时收入45元,一个月能有500元左右薪水。
    
     每年的婚礼旺季也是王南竹的旺季,因为她还有一份兼职就是做婚礼司仪。去年10月份,她就接连主持了五六场婚礼。
    
     王南竹在民航是做两天休息两天的。一开始单位同事都不知道她在做兼职,现在还有不少同事经常收听她的节目。因为兼职没有影响本职工作,领导也就没有提出异议。
    
     兼职难有法律保障
    
     像张小鹏、王南竹这样做兼职的人越来越多。有人做兼职是为了提高经验值,有人做兼职是为了赚钱,而像王南竹这样做兼职的则纯粹为了兴趣。
    
     据悉,杭州不少单位也开始招用兼职人员,因为对单位来说,“请兼职,可以省了底薪。请的兼职多是有经验的,因此也省了招聘和培训费用。”张小鹏这样解释。
    
     对单位来说是省了费用,但目前从事兼职也面临着不少风险。
    
     最多的是收入风险。兼职的收费有两种方式,按时收费和计件制收费。但目前杭州还没有统一的小时工工资指导价位,也没有计件制的收费标准。每个单位在招用兼职时,都是根据各自情况发放薪水的。
      
     除了薪水支付不规范外,由于劳动法中并不提倡劳动者存在多种劳动关系,因此兼职者也无法与兼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使得兼职者一旦与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
    
     浙江省劳动监察总队监察二科科长王根生说,在他们受理的投诉案件中,不少矛盾就是由于兼职产生的。各类社会保险问题、或者档案问题都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相对好解决一点的,是兼职过程中发生工伤或者工资拖欠,只要劳动者有证据可以证明这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或证明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问题都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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