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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如何解决 劳动部门力推合同制

本报热线近日不断接到外地来宁的打工者投诉称,他们是建筑工地的工人,正为老板拖欠工资而焦急着,不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有无具体措施来为他们排忧解难。读者龙先生来自沭阳,春节过后,他来到江宁区一家医院建筑工地打工,据其了解,该工程是由一家劳务公司承包的,然后又发包给了陈某。龙先生受雇于陈某后,带领30多名工人干了一个月便离开了,然而他们只得到一张欠条,工资却迟迟不到位。为此,龙先生多次与陈交涉未果,直到前几天,双方争执过后动起手来,并惊动了警方。就这样几经周折,龙先生才艰难地拿到了本该属于他的劳动报酬。在本报热线投诉中,像龙先生这样的“幸运儿”尚属少数,绝大部分外出务工者非但领不到工资,而且是投诉无门。打工仔李先生就告诉记者说,他在奥体中心的建筑工地务工已有一年之久,至今既讨不到工资,也得不到任何说法。
    
     记者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贯彻执行《劳动法》,切实解决民工工资拖欠的“顽症”,消除每年年底集中出现的“讨薪难”,该局在建筑企业强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据该局一位严先生介绍说,遍布在南京的建筑工地很多,而执法人员却有限,出现监督不到位的状况在所难免,为此劳动局决定于本月底召集在宁的建筑公司负责人,派专人向他们宣传与工人签合同的必要性,以及怎样订合同、工资如何发放等相关事宜。如果建筑单位拖欠工资,劳动局将视其整改情况予以相应处罚。严先生强调,劳动人员也有必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但要弄清楚务工单位工程的性质,还要注意与其签署合同,工资发放不及时的应索要欠条,以便日后维权。但是,劳动局也仅对建筑单位直属工人领不到工资予以查处,就目前的现状来看,建筑市场相当混乱,工程无序化的分包下去,最终雇佣工人的已不是建筑单位,而转换为“包工头”,劳动者为其打工遇到工资拖欠时,就得向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反映,届时劳动局可以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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