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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本报讯 记者从11月23日召开的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上获悉,“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将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社区和工业园区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力争用不到三年时间,实现“劳动关系清晰,劳动合同规范,劳动规章健全,劳动管理科学”的目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名誉主席张艳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艳指出,江苏省劳动关系总体运行和谐、健康,但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在思路创新、实践创新上下功夫,不仅要强调个案维权,更要突出制度维权、广泛维权;不仅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更要突出部门工作的相互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不仅要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更要注意发挥江苏省劳动保障法制体系比较完善的优势,创建江苏品牌的维权机制。
    
     会议强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警、调解和处理机制、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实效和影响力,从一个重要方面助推和谐江苏建设。
    
     由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总工会和省企业家协会组成的省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己任,自1998年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年”、“维护劳动者权益年”、“劳动保障法规落实年”等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活动,促成了《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地方性劳动保障法规的出台,创新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实践。目前,江苏省省、市、县三级均已全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整体工作水平始终保持了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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