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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补充”住房公积金 比例最高不超过5%

记者获悉,江苏省将像上海、北京一样启动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地建设部门一份落实国家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讨论稿正在拟订中。
    
     所谓“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就是指凡依法全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可在统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基础上,申请再为职工缴存一份住房公积金。以上海的做法为例,就是比如一单位原来单位和个人各缴存工资的9%,此外单位和个人再各按9%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该职工就可以在原最高10万/人的贷款限额外再申请10万。补充部分虽然不享受免税待遇,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多了,职工也可贷到更多低息的公积金贷款。就江苏而言,知情人士透露:本次讨论的缴存办法是有余力的单位可申请为职工交,最高不超过5%,这部分职工享受的贷款限额可在现在12万的基础上“浮动”。但至于职工个人交不交,贷款额具体上浮多少,还没有明确。
    
     据悉,江苏启动该制度主要是由于房价高涨、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功能正在削弱。江苏省还将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目前的上限12%放宽到15%。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单位可以申请调高,这样单位为职工交的公积金多了,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也可以免交个税。另外,今后凡在江苏省的进城务工者、个体户以及自由职业者都将可以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据悉,该讨论稿正在下发到各市征求意见,最快今年上半年有望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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