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务资讯 - 江苏:简单劳动争议案件20日内结案

江苏:简单劳动争议案件20日内结案

市区某工厂职工张某因生病在家休养,到伤愈回厂上班时,被告之已经被工厂除名了。张某不服,找市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机构在了解了整个事情后,按照《江苏省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只用了不到4天时间,就使得这件劳动仲裁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日前,记者从宿迁市劳动仲裁部门获悉:耗时较长的劳动争议仲裁,不仅消耗了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大量人力、物力,也使得劳动仲裁机构的办案效率得不到提高。而按照出台的《江苏省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试行办法》,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可在仲裁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庭外调解的方式,则可以在20天内结案。
    
     这一规定的实施,不仅简化了办案程序,提高了仲裁效率,方便了当事人,而且也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双方合法权益。据介绍,市劳动仲裁机构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就已运用该《办法》成功调解近30起起简单劳动争议案件。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得知,根据一般程序,劳动争议案件应在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可再延长30日结案,而《江苏省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试行办法》的出台,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难题。
    
     按照《办法》,所说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是指:发生争议的职工当事人一方人员少,在3人以内的;案件的标的金额数额比较少,在一万元以内的;案件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清楚和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劳动仲裁机构将采用庭外调解的简易审理方式,在20日内结案,其结案方式为申诉人自愿申请撤诉或者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在20日内不能结案的,以及双方当事人对案件适用该《办法》有异议的或者其它不适宜用此《办法》的,劳动仲裁机构可以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劳务资讯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务资讯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