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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前应签订劳动合同

据黎科长介绍,求职者应聘时往往存在一个误区:试用期不用签订合同,合同一般是试用期结束后才签。其实不然,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
    
     劳动者可利用试用期对劳动定额、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情况进行考察,干不了则依法解除合同,对个人不会造成经济损失,但这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当事双方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但在正式聘用期间单位一般都要求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如果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劳动者在提出辞职请求时,一些单位可能会按正式聘用方式要求员工继续工作一个月,否则不结算工资,这样一来,劳动者的利益就难以得到保障。
    
     需要强调的是,试用期间劳动者应得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试用期是不可随意延长的。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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