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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应争取在合同期内治

案例与教训:
     女工小黄的劳动合同还有2个月就要到期了,她很珍惜这份工作,希望能继续做下去,但单位会不会和她续签?她也吃不准。于是她想以更积极的态度来勤奋工作,以此博得单位的好评,得以继续留任。其间身体不舒服,经常发低热,她也不敢去看病,硬撑着,想等续签上合同后再说。没想到,她的这一番好意并没有得到单位的垂青,最终人事部还是通知她终止合同不再续签。可能是郁闷,也可能是积劳成疾,她一下子病倒了,留在医院观察室里吊盐水,要做进一步地检查与治疗。她丈夫为此向单位提出,虽然合同到期了,但从没有享受过医疗期,所以要求单位不退工,顺延至医疗期满。但单位却说,你妻子的病假是合同到期后的第二天才发生的,单位可以不管,如果不服可以打官司。于是他们请了律师跟单位打起了官司,当全部程序走完之后,最终还是败诉。于是小黄的身心遭受了更大打击。
    
     点评与出招:
     小黄的官司是必输无疑的。因为合同期满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结束了。职工可以不上班,单位也不必再承担支付工资等相关义务。如果职工在合同期内生病,哪怕是合同到期的那一天,单位也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停工医疗期,即使合同期满了,病还没好,也必须顺延至医疗期满。但问题是小黄是在单位通知不续签和合同到期后的第二天才突然病倒住院的,所以单位没有法定义务在已经结束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再顺延她的合同。其实类似小黄的困惑想必好多白领都有。工作压力大,工作不好找,身体亚健康,能撑就撑,一般不及时治疗。所以,老马提醒大家,如果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治疗,尤其是在合同快要到期的情况下,更要抓紧。毕竟身体才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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